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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加强管控城市中心区通行货车数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 07:41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郭爱娣)今后,本市拟对城市中心区全天通行的货运车的车型、外观进行限制,并对车辆总量予以控制。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草案)》。

  中心区通行货车限车型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建议在《条例(草案)》增加规定,本市对城市中心区的货运实行夜运为主、昼运为辅的配送方式。同时本市对城市中心区可以全天通行的货运车辆实行总量控制。城市中心区具体范围由市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运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本市通行的货运车辆及城市中心区可全天通行的货运车辆的车型、外观等标准,确定中心城区可以全天通行的货运经营者的标准,确定城市中心区可以全天通行的货运车辆数量。

  甩客将罚1000至3000元

  《条例(草案)》要求客运经营者不得甩客或转由他人运送,不得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否则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对客运线路的起止站、中途停靠站的设置、调整原则和提前7日向社会公示的义务。

(编辑:梅比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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