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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车被盗骗19万车险 女子犯诈骗罪被判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5日 08:05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王殿学)女子方某购买本田车后转卖,再谎称车被盗骗取19万余元保险金。日前,海淀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11年。

  判决书显示,2004年12月,方某购买了一辆本田雅阁(参数配置 图库)轿车,1个月后转卖。2005年9月,方某以车辆使用人的身份,向警方和保险公司报警,称车辆被盗,取得保险公司的19万余元保险金。

  方某受审时说,车是她用一个北京朋友的身份证,帮一个外地朋友购买的。后来外地朋友不还贷款,分期贷款的公司诱导她骗保。

  报案人是从方某处购车的乔某。乔某将车买到山东后,车管部门发现车有盗抢嫌疑,已被警方立案。

  海淀法院认为,虽然方某确实将保险款偿还了贷款,但她没有证据证明是受了诱导。

  海淀法院以方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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