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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售票员向肇事司机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15:04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 乘客在公交车上受伤的事屡见不鲜,但公交车售票员在车祸中自己受伤索赔的事还很少见。今天上午,当班时发生车祸受伤的售票员姜女士把肇事司机告上西城法院,索赔近5万元。

  48岁的姜女士是公交集团公司客运四分公司的售票员,她诉称,去年7月9日晚,她在26路公交车上当班售票。当车正常行驶至天宁寺加油站时与一辆捷达车相撞。由于急刹车,她一个趔趄摔倒在地,头撞在公交车里的铁柱上,血流不止。经同事帮忙立即就医,经诊断为眉骨裂伤、脊椎3-6膨突硬膜囊肿受压,额头到现在还留着疤痕。交管部门认定,捷达车司机杜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姜女士说,捷达车司机杜某只负担了部分医疗费用。此后她一直在家休养,但杜某却对她的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要求予以拒绝,所以她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杜某赔偿其误工费、医疗费等近5万元。

  在法庭上,杜先生对交通事故的过程没有异议,但他不能接受姜女士的要求:“我负担了事发后5个月姜女士的治疗费,直到当年11月,她做检查后说还有骨质增生,我觉得这些费用与交通事故无关,因此我从此就没有再赔偿。后续治疗费还没有发生,因此现在不能负担。”庭审最后,法官希望原被告双方能通过调解解决,但杜先生表示,因为保险公司理赔只能要法院判决书,因此他不能接受调解。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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