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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降价、电话营销车险为近期整顿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 17:13  中国汽车报

  ■本报记者张肃菲

  5月14日,中国保监会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开展对车险网上销售业务自查的通知》,要求各产险公司对通过车险网站开展中介业务的情况进行自查,进而规范车险市场秩序。

  该通知指出,近来一些网站以“交强险保费优惠”、“车险最低五折”、“投保送现金”、“零佣金续保”等方式,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保监会要求各产险公司停止与这些网站的业务往来,并严格执行“交强险每份保单代理手续费不得高于保费收入的 4% ;商业车险每份保单的代理手续费(佣金)不得超过报备的手续费(佣金)标准”的规定。

  不仅如此,保监会还要求各产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以及经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不得以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赠送其他保险产品、赠送现金、有奖销售、折让保费等方式变相降低保险产品费率。

  一方面,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不受侵害,消除目前车险市场存在的一些变相降价带来恶性竞争的现象。另一方面,保监会还鼓励各产险公司和中介机构,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与机动车直接相关的增值服务。

  一直以来,车险即将到期、面临续保的车主都或多或少地遇到过同一个问题———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人员的“狂轰乱炸”。在车险快到期的一个月里,有的车主累计接到过二十几个不同保险公司业务员的电话,有的一天能接到四五个,还有的甚至在已经购买保险后仍能接到推销电话。几乎每位车主都对这一现象“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除了不停地婉拒这些业务员的好意,也只能对“疑似”保险公司的来电“视而不见”。

  4月29日,保监会的网站还发布了《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电话营销专用产品开发和管理的通知》,目的也是“鼓励和支持财产保险公司加强创新,维护各销售渠道间产品价格体系稳定,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防止保险公司通过电话营销渠道开展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说到具体保护投保人的利益,规范电话营销的通知还特别指出,为防止客户信息外泄,电话营销人员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并且“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不得强行推销和骚扰客户”,“严防骚扰事件发生”。

  陈先生:爱车快续保的那段时间,我对保险公司业务员的“锲而不舍”精神真是深有体会。不仅同一家保险公司会有不同的业务员联系我,令我奇怪的是,去年我在 A 公司买的保险,结果今年除了 A 公司,另外的 B 、 C 两家公司也有业务员联系我,真不知道他们从哪里得到我的资料。但愿“通知”能够真正起作用。

  刘小姐:我的车刚买没多久,还无法对各保险公司的服务进行对比。但是我认为一般在市区开车,顶多也就是小剐小蹭,保险公司这方面的理赔应该都差不多。所以,保费的折扣可能比增值服务更令我心动。

  李先生:咱老百姓买东西都求个性价比。以前我考虑更多的是价格,现在各保险公司的报价都差不多,具体条款也大同小异,真不知道该选择“更正规”的大公司,还是“更热情”的小公司。毕竟车险一买就是一年,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还是很重要的。 张肃菲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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