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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控汽车产能过剩 调控或产生负面效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9:54  每日经济新闻

  随着汽车产业产能过剩问题的日益凸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一纸公文,从“产能利用率”角度抬高新建产能的门槛,对于在建产能“利用率”达不到一定标准也可能停发“准生证”。

  昨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称,2005年汽车行业的产能利用率仅71.5%,我国汽车产能过剩的苗头已经显现,并有可能进一步加剧。

  “产能利用率”成扩产标准

  此前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从资金、利润等方面对新投资项目进行把关,昨日发改委的通知则从产能的利用率方面对现有汽车的扩建作出限制。

  通知称,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分厂,需满足“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以上”;原建产能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应不低于:轿车10万辆,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5万辆,多用途乘用车(MPV)5万辆等目标。

  通知要求建立汽车产能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汽车产能利用率的信息。而对于那些年产销量长期达不到一定数量的生产企业,发改委将暂停产品公告。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失去新车上市的“准生证”。

  调控或产生负面效应

  事实上,就在该政策发布之前,汽车行业已有不少企业的“扩张”之路因为国家的宏观调控而搁浅。有消息称,在吉利众多的新基地项目中,目前仅湖南湘潭一个项目得到批准,其它包括兰州、浙江慈溪以及山东济南等项目均被“卡”在发改委的审批环节上。昨日,发改委也称,还有一些企业也主动调整扩大产能的投资方案,撤消或推迟了新建分厂的项目。

  不过,对于我国的产能调控新政,也有不少行业内人士表示了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尽管从统计上看,我国产能出现过剩,但其中有效产能和现实产能仍然不足。昨日,汽车行业资深分析师贾新光称,我国汽车市场增速迅猛,仍然需要扩大和吸收投资,宏观调控可能会引起负面效应,吓跑国际投资。

  本报记者笪莉萍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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