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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调控产能 上一年卖车不达标不得上新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7日 08:01  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发改委昨日公布《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对汽车业产能过剩出台了调控细节,在控制新建整车项目、产能利用率信息公布、推动汽车业联合重组等方面提出6点调控措施,并明确鼓励自主品牌、零部件工业集团化发展。中汽协市场贸易委员会秘书长张伯顺认为,出台调控措施最终目的是实现汽车业高产能利用率,防止企业盲目扩张产能。

  国家将控制新建整车项目,适当提高投资准入条件。通知明确规定,现有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异地建设分厂,除满足产业政策要求外,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必须达到批准产能的80%以上;原建产能未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上一年汽车销售量应不低于:轿车10万辆,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5万辆,多用途乘用车(MPV)5万辆等。

  发改委在调控措施中还提到,对汽车业现状将加以引导,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汽车和自主品牌产品,推进汽车生产企业联合重组,支持零部件工业加快发展,建立产能信息监测制度,完善对国有汽车企业集团的业绩考核内容。

  张伯顺认为,此次具体措施出台,将影响一部分销量并不高的自主品牌企业异地建厂,并鼓励现有大企业对目前处于停产和半低产状态下的企业实施重组。

  通知指出,国家发改委将按照汽车企业集团的资产隶属关系整理产品公告,推进企业集团化发展;同时建立汽车生产企业产能和产销量公示制度,定期公布年产销量达不到一定数量的乘用车和商用车生产企业的产能和产销量信息;对长期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暂停产品公告。

  而对于目前汽车业价格问题,张伯顺认为,目前汽车业整体价格下降也与产能过剩有关。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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