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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大力排查公路危险路段 全面掌握安全隐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0日 11:24  新浪汽车

  为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会议部署,深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全面掌握公路危险路段的底数,自5月份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开展了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通过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加强与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6月30日,全国共排查出公路危险路段19510处,其中,国道、省道上危险路段1307处。现已确定省级督办治理路段1376处、市级督办治理路段3127处、县级督办治理路段12096处。

  公路危险路段排查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湖北省副省长任世茂要求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边查边改,务必按期完成公路危险路段排查,着力消除不安全因素。湖南省以交通安全委员会名义向各市、州政府和省交通、公路、城建、安全监管、公安等成员单位下发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黑龙江等省(区、市)成立由交警总队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公路危险路段排查的组织领导。期间,北京、河北等地交警总队还成立督导组,深入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落实;湖南、陕西等地组织安全监管、交通、公路等部门联合对各地排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排查出的公路危险路段文字材料、图表、照片及视频图像资料分类登记造册,逐一建立档案,掌握详细情况。山西、天津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档案制作,对建立档案的种类、内容、方法、格式、制作要求及归档保管进行统一规定。江西组织力量拍摄、记录排查工作情况,编录、制作成光碟,作为上报整改建议册的辅助资料。陕西实行治理事故多发和危险点段“一点、一段、一档”制度,建立健全事故多发点段台帐和专项档案,并向当地党委、政府书面报告危险路段的排查及整治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排查工作标准,积极征求交通安全专家的意见,实地分析、调查事故隐患原因,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北京、河北、黑龙江、湖北、云南、贵州等地邀请有关专家“会诊”,分析、指导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对公路危险路段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和建议。福建省交警总队与省安全监管局、交通厅、建设厅等单位组成排查论证专家组,对省级及部分市级危险路段进行论证。天津交管局会同安全监管、公路等部门,对排查出的13处区级督办公路危险路段进行复核确认,逐一研究治理措施,确定完成时限。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监管、交通等部门实行省、市、县三级督办制度,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危险路段的整治方案和计划,积极推进危险路段治理工作。宁夏对区级督办危险路段整治,实行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单位,要求年内全部完成治理工作。湖南开展“四长”治理示范点检查评比活动,选取一批典型公路危险路段作为示范点,由分管副县(市、区)长、安全监管局长、交通局长、公安局长负责落实治理措施及经费,年内开展检查评比验收。甘肃省安全监管局、交通厅和交警总队共同协调落实10处省级督办危险路段的治理措施,省交通厅牵头并制定治理计划和配套资金落实,各市、州配合重点解决治理中涉及的征地拆迁等事宜。陕西各县市公安交管部门在督办治理路段设立治理危险路段责任牌,向广大群众公示治理项目、治理单位、完成治理任务的时间等,省级督办治理的9处公路危险点段中已有5处开始施工整治。

  下一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继续把危险路段排查整治作为预防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整治工作开展。同时,针对旅游旺季和雨季特点,在易发生坠落的危险路段增设安全设施,在易塌方、滑坡路段增加交通标志,加强巡逻管控。进一步深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通过为驾驶人提供危险路段信息,告知驾驶人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方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辑: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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