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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帮朋友修理肇事车 毁灭证据被判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13:0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朋友开着自己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孙某没有报案,而是将肇事车修理后变卖,致使案件两年未破。6月23日,通州法院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3年10月16日,交通事故发生后,朋友将全部情况告诉了孙某,并拿钱收买孙某请求对方为此事保密。孙某没有报案,并于次日偷偷将肇事车辆开到修理厂重新喷漆,后又将车卖给了他人。由于孙某故意隐瞒实情,通州警方一时陷入了侦查困境。事过两年,因他人的举报,民警才得以将肇事者抓获。在批捕肇事者时,通州检察院认为孙某的行为严重干扰了侦查活动,已涉嫌帮助当事人毁灭证据罪,遂向通州警方通报了此事。后警方又将孙某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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