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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即将纳入召回范围 国内企业在质疑中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9日 13:55  财经时报

  “如果客车召回管理规定不充分考虑客车行业的特殊性,就让企业疲于应付,会增加负担。”

  目前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主要针对的是轿车。从今年8月1日以后,情况将发生变化,全部载客车辆都将被纳入召回范围。

  “今年将把M2、M3类(指9座以上客车)都纳入汽车召回管理范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司副司长韩毅日前表示。

  根据中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整车企业应该承担信息备案、配合缺陷调查等相关责任,但底盘生产企业不作为召回责任的主体。这样以来,实施召回制度后如何分担责任和费用问题,成为客车企业关注的焦点。

  某客车企业负责人告诉《财经时报》记者,对召回的态度,客车生产企业正逐渐从以前的困惑转向理性。

  积极背后的隐忧

  6月13日,中大汽车企划部谢经理接受《财经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对于客车召回,他们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目前正处于董事会讨论阶段。

  同日,中大汽车总裁徐连宽坦诚地向《财经时报》记者说:“客车召回对小企业肯定有影响。但对于我们这样有实力的企业,不会造成多大冲击。”

  在徐连宽看来,客车不比轿车,消费者都是比较集中的专业用户,彼此消息灵通。因此,“产品有何缺陷,企业最好‘实话实说’”。

  一些国有企业和合资企业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重庆客车厂是一家有63年客车制造历史的大型国有企业,该厂党委办某人士告诉《财经时报》记者,法律明确规定客车召回,这对厂家是一个促进,这样产品出了问题后就会有人负责。

  上汽集团旗下申沃客车市场部的有关人士也表示,申沃客车已在上汽集团的统筹下,做好了有关召回的备战工作。

  但企业积极态度的背后也有隐忧。对越来越临近的客车召回,部分企业仍心存忧虑。

  “轿车厂家都不一定在召回上动真格的,几家客车企业能有真正召回的底气?”一位客车企业老总私下说出了大多数客车企业藏在心底的话。

  重客某销售经理向《财经时报》直率地说,轿车企业实施召回的不少,但主要是合资企业。即便如此,有些轿车厂家召回也纯粹是蒙骗消费者,对真正重要的缺陷却视而不见。

  “如果客车召回管理规定不充分考虑客车行业的特殊性,就让企业疲于应付,会增加负担。”客车专家佘振清同样表示担忧。

  客车安全隐患多

  去年4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副司长韩毅宣布:“鉴于9座以上乘用车对交通安全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较大影响,纳入召回管理范围内。”

  在缺陷汽车产品管理的官方网站上,《财经时报》记者看到了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的公告。公告称:“自8月1日起正式对M2、M3类车辆实施召回。”

  这是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的一项既定工作计划。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计,2004年,全国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55起,其中客车肇事32起,占特大交通事故的58.2%。“造成这些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的车辆,总体构成不合理,整车安全技术性能较差。”交通专家这样分析。

  针对如此现状,国家质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召回管理规定针对的是产品的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缺陷问题。客车召回同样有必要,这是由中国的特殊国情决定的。国内的客车对交通安全及财产安全影响较大。

  “客车召回工作的确有一定难度。”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王贇松博士承认。据王贇松介绍,客车业进入门槛低,技术含量低,资本需求量不大,零部件基础薄弱,以团体购买为主,以营运为主,存在的安全隐患较多。

  有专家建议,客车企业应当加紧成立召回管理部门,任命协调人。“建立早期预警机制和质量追溯机制,重视产品设计、开发、匹配、实验,重视质量改进和产品改型,完善销售与售后服务体系。”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缺陷汽车的调查力度,包括设立专门网站和人员处理相关信函等,同时,已对M2、M3类车做深入调研,还到大型企业举办召回培训,以便顺利实施召回措施。

  套用政策可能不适用

  有部分客车企业认为,召回制不适于客车业。“客车生产的个性化程度远高于轿车,一般都是根据用户要求,装配发动机、变速箱、底盘。”

  这引起部分客车企业质问客车召回的合理性与必要性。一家客车企业质管部门的负责人介绍说,国外客车业发展多年,并没有召回管理规定。

  据悉,客车一般不会像轿车一样,同一批车出现同样的缺陷问题。“召回解决的是普遍存在的安全缺陷。客车产品型号多但批量小,即使产品有问题,也不过是几十辆。”对客车召回的可操作性,峨嵋客车厂某部门负责人深表怀疑。

  有关人士认为,客车召回如何落到实处,成为问题的关键。据了解,全国客车厂家数百家,管理部门不可能对每种产品都监督检测,只能靠企业自觉上报。

  某客车专家向《财经时报》记者表示,客车业存在的质量(包括服务)问题,主要包括零部件缺乏质量标准、汽车质量检测难、整车质量和轮胎质量问题多等。“召回明显要比现有上门维修的处理方式麻烦,甚至还有巨大的风险。”

  对此,王贇松博士建议,在加大召回法规宣传力度的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与企业沟通,畅通缺陷汽车产品信息收集渠道,健全召回专家库,增加指定检测机构数量。

  一位客车专家的观点是,客车发展目前还处在上升阶段,不能套用太高太严的标准,否则有可能把企业框死。国家在制定客车业政策时,经常是直接套用轿车业的政策,而这些政策有时不一定完全适用于客车业。

  链接

  根据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的国家标准,M类机动车是指至少有四个车轮并且用于载客的机动车辆。M1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2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千克的载客车辆,M3类是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个、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5000千克的载客车辆。

  本报记者 杨仕省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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