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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进口关税下月起降低 入世承诺履行完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7: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赵鹏)昨天,财政部发布消息,从7月1日起,我国将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部分汽车及零部件的进口关税税率。其中,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整车的进口税率由28%降至25%,车身、底盘、中低排量汽油发动机等汽车零部件的进口税率由13.8至16.4%降至10%。

  据介绍,此次降低关税后,我国入世承诺的汽车及零部件降税承诺已履行完毕。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同时透露,从7月1日起,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有关协议,我国还将对原产于菲律宾的28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为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加快发展,对原产于安哥拉、也门、马尔代夫、萨摩亚和瓦努阿图等5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开始实行零关税。另外,根据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的补充协议,对原产于香港、澳门并完成了原产地标准认定的第四批商品,也实施零关税。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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