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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未必能激起浪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0日 17:16  重庆晚报

  一石究竟能否激起千层浪?究竟新的汽车消费税能否改变现今中国车市的消费结构,这还需要我们来看看消费税到底是如何征收的。

  据悉,现行消费税是1994年确定的,是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入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属于奢侈品的商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环节,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消费税是向生产厂家征收的税种,也就意味着消费税增加,车价未必同额度增加。有坊间人士指出,既然不是对消费者直接征收,那么新政策调控作用也未必能够立竿见影。毕竟引导汽车消费最终需要配套政策相互协调才奏效。

  业内人士指出,流传中的新方案对家庭购车基本影响不大。因为排量在2.2升以下的汽车消费税将减少或没有变化,而作为购车主流的私家车排量大多在2.2升以下,车市因此并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所谓大排量的高档轿车却也未受太大冲击,根据统计,消费这个市场大多数是公务车客户,即使是生产环节的税费成本向消费环节转移,估计能产生的影响也十分有限。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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