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对象
国际及国内广告公司、制作公司、汽车企业、汽车用品企业或个人均可参加。
二、参评范围
汽车及汽车用品自2004年10月16日-2005年10月15日止,在媒体上已发布过的广告作品均可选送。
三、截止日期
2005年11月1日
四、参评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各项规定。
·参评作品必须是自2004年10月16日以来在全国媒体上发布过的。
·参评作品必须征得著作权所有者的同意。
·参评作品不得侵犯国家民族感情、宗教信仰及公众品味。
五、参评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应标明投放过的媒体名称、投放时间;
2、系列作品参评应统一名称,并按投放过的时间顺序排列;
3、参评作品的制作单位或个人应提供正规媒体出具的广告播放凭证;
4、一则作品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名单位;
5、同一参评作品如果为多人协同制作,则以小组形式参评;
六、参评作品分类
参评作品依形式分为:
A、影视类。
B、平面类(报纸、杂志、招贴及户外作品)。
C、广播类。
D、网络类。
七、参评表格
·作品参评必须填写参评表格。
·参评的表格附在参评的通知中,您也可以来电索取或从网站上下载,
网址:www.automedia.com.cn或www.newad.net ;表格复印有效。
八、参评办法
1、填写参评表格
请严格按要求填写,每件作品填一个表格,确保所有信息完整并正确。
2、提交作品及内容简介
将作品、内容简介随同参评表格寄到如下地址:
广州市天河路533号(侨鑫教育)9楼西座《汽车杂志》(510630)
第二届中国汽车广告奖组委会收
3、每件参评的作品必须单独提交,系列作品参评允许一起提交,但要按顺序排列。
4、每件作品只能参加一种类别的广告奖评比,组委会保留把参评的广告放入更为合适的类别中去评选的权利。
九、作品要求与规格
1、影视
广告作品录制在5分钟BETACOM录相带上,并附DVD/VCD光盘,第一条广告时间不超过60秒,前留10秒时钟,后留10秒彩条。录相盒基上顺序注明参评公司及作品作者名称、类别号和作品名称。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的作品登记表。
2、平面
广告作品须报送两件,一件以50′40cm的轻黑硬卡纸裱起,供展出之用;另一件为作品的实样或打稿,其最大尺寸为50′40cm,供评比之用。同时提供作品原件记录光盘(DVD/VCD),存储格式为*.tif。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的作品登记表,并将其中一张登记表贴在裱好的展出作品后面。
3、广播
广告作品录制在一个盒式带上,每一条广告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0秒。每条广告须附打印的广告文稿两份。盒基上顺序注明参评的公司及作品作者名称、类别号和作品名称。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
4、网络
广告作品提供原件记录光盘(DVD/VCD),以jpg、GIF或Flash为主要存储格式。盘盒上顺序注明区号、参评的公司及作品作者名称、类别号和作品名称。每件作品须填写两张参评作品登记表。
十、参评费用
本次大奖参评作品,不收取任何报名费。
十一、作品处理
所有的参评作品和相关资料恕不退还。大奖组委会保留利用参评的单位提
交的作品做宣传推广活动时进行编辑的权利。并且可能被复制或出版发行。以上处理方式参评的单位自动同意。
十二、补充说明
参评的单位必须完全遵守本规则,对不符合规定的作品和单位,广告奖组委
会保留拒绝其参评的权利。参评者对参评的作品介质的质量负完全责任,由第三方造成的损害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规则的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广告奖组委会。
十三、广告奖组委会联系方式
汽车杂志社: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533号(侨鑫教育)9楼西座《汽车杂志》(510630)
电话:020-61212828-5061/5029 传真:020-87540302
联系人:丁伟梅、吴飞
电子邮箱:automedi@vip.sina.com
网址:www.automedia.com.cn
广告导报杂志社: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中心2座408室(100004)
电话:010-65058808/9678-219/221 传真:010-65059679
联系人:郭依娜、李娜
电子邮箱:ad@vip.sina.com
网址:www.newad.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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