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买了车以后,老婆没一天让它空闲过。按说,到菜市场十几分钟的脚程,不必花四五分钟的时间将车从车库倒出来,只为去买两把小白菜。菜市场又没有停车位,泊在路边运气不好遇上巡警,还得治你个乱停乱放违章停车。可她却乐此不疲,而且振振有词,“人家大款都是开着宝马去种菜,咱开个QQ去买菜也不过分啊!”
开车买菜的确不算过分,谁叫她“车瘾”大呢。可是,开车在自己生活了几十年的城市迷路,就有些太过分了。说她路盲吧,她还不承认。
那天,老婆开车去办事,半路被一尾随的交警截停,告诉她这是单行道,要罚款、扣分。老婆不卑不亢地对他说,“交通部门有明文规定,对误闯单行道或迷路的车辆,交警有义务将他们带出去。”
老婆其实是想偷换概念蒙混过关,可交警根本不买账,“小姐,规定上所指误闯单行道的车辆,是指外地车辆,你的车牌好像是本市的。”老婆还想强词夺理,“谁让你们设置这么多单行道的,也没个显著标识。”警察感到纳闷,“路口没标识吗?呆会儿我去看看,这次就算了,下次你可得注意别乱闯了。”老婆得以脱身。
还有一次,我和老婆要去外地参加老同学的婚礼,刚开始两人说好的,坐大巴或者火车去,既经济、安全又省心。可临走的时候,经过车库,老婆依依不舍地盯着她的爱车,当即改变主意,自己开车去。理由有三:一是开车快,节约时间;二是显得有面子;三是她还从来没在高速上飙过车呢!
虽然明知开车去比坐车去要多花费好几百块,但为了满足老婆在高速上飙车的心愿,而且她过车瘾我也得实惠(可以看DVD),于是便同意了。车上高速,刚开始,她还能保持90公里的时速。开了没多大会儿,看着来往风驰电掣的车辆,老婆显得有些紧张,脚下自然松了许多。到后来,我不得不时时提醒她:高速上是有最低限速的,小心被抄牌。
一路上磨磨蹭蹭,总算到达目标城市,下了高速,我也完全放心,全身心投入到DVD中。大约过了20分钟,老婆极兴奋地对我说,“老公,你看他们这里进城的公路修得多棒啊!跟高速似的。”我望了望窗外,顿时头晕目眩——这哪里是像高速,分明就是高速嘛!
我问她,“你不是下了高速吗?什么时候又上来了?”老婆有些委屈,“刚才有个立交桥,我打着顺手,转着转着就上来了啊!”我说,“那你第二次过收费站的时候,就没发觉自己走错了?”老婆郁闷起来,“我说呢,他们这里怎么这么多收费站。”我彻底晕倒。
谢天谢地,那天抵达目的地,只比坐火车多用了两个半小时。
作者:胡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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