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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安全委员会致首都市民公开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5日 13:10  北京晨报

  2008年,第29届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北京举行。北京市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要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届时,全世界几十万奥运健儿和国际友人将汇聚北京,千年的文明古都将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崭新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现在,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世界人民、全国人民和首都市民正以热切的心情企盼着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奥运的任务交给了北京,全国人民的厚望寄托在了每一个首都市民身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奥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保证,并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良好的奥运交通秩序,对提升北京乃至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应该看到,目前首都的交通秩序环境还不令人满意,一些市民的交通文明素质与举办奥运会的要求,与首都创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特别是在没有民警和交通协管员的路口路段,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跳跨隔离护栏和非机动车抢灯越线、骑车带人、逆行、便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尤为突出,占用车行道兜售物品、卖报、散发小广告等问题也日趋严重。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发生非机动车、行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89起,死亡89人。而在上半年发生的485起机动车死亡事故中,为躲闪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占了近70%。另外,机动车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摩的”、“黑车”非法运营等老问题屡禁不止,燃油动力自行车、小轮摩托车等新问题又呈现出发展蔓延趋势。大量的交通违法行为,扰乱了交通秩序,加剧了交通拥堵,造成了交通事故,首都的形象也受到了极大的损害,社会各界反映十分强烈,纷纷要求大力整治,还北京一个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为扭转路面交通秩序乱、交通违法行为多的局面,以有序、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迎接2008年奥运会,市政府决定以“迎奥运,建首善,创和谐交通环境”为主题,举全市之力,分阶段开展交通秩序环境整治行动。针对当前路面交通秩序上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各界的强烈要求,今年8月20日至9月30日,首先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为期40天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顿六类交通违法行为:一是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超越停车线、逆向行驶、违法载人载物、人行横道上骑行;二是行人翻跨护栏、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违反交通信号;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卖报、乞讨等;三是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上路行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等;四是人力三轮车、“黑车”、“摩的”非法运营和农用车、畜力车进入禁限区域等;五是安装燃油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上路;六是非法生产、销售、拼装、改装车辆。集中整治期间,公安、城管、工商、交通执法等部门将联合行动,对上述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全市还将组织开展“万人上街维护交通秩序”活动,劝阻和制止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力争通过集中整顿,使重点地区交通秩序环境明显改观,基本实现“车不越线、人不斜穿、各行其道、秩序井然”的目标。

  我们真诚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进一步增强奥运交通意识、首都形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为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为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一、当您骑自行车出行时,请您自觉做到:

  (一)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各行其道,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要靠右侧行驶;

  (三)通过路口时做到停车不越线,不绕信号灯行驶;

  (四)横穿机动车道,或中途出现影响安全的故障时下车推行;转弯时注意避让直行车辆,不抢行猛拐;

  (五)不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驶;

  (六)不逆向行驶,不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

  (七)转弯时伸手示意;

  (八)不违法载人、载物;

  (九)在划有停车区域或存车处内停放车辆,不乱停乱放;

  (十)保证自行车闸、铃、锁齐全有效,不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二、当您在道路上行走时,请您自觉做到:

  (一)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和管理;

  (二)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路段靠路边行走;

  (三)横过道路时,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不斜穿、猛跑,不跨越护栏等道路隔离设施;

  (四)不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行走;

  (五)不要在车行道内从事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卖报纸等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

  (六)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学龄前儿童上街一定要有成年人带领。

  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区、行政村,都要以这次交通秩序环境整治为契机,深入动员、广泛发动,依法履行对所属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使所属人员熟知交通秩序整顿的主题、熟知整顿内容、熟知整顿目标、熟知以上行为规范。通过宣传教育和集中整顿,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文明素质和交通法制观念,促进首都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

  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肩负着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了同一个愿望,同一个梦想,共创首都良好交通环境,共铸2008年奥运辉煌。

  衷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祝您一路平安!

  北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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