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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多少更合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3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见习记者 张娜

  8月23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将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社会各界议论已久的个税起征点将是讨论的一个重点。尽管个税受人关注还是近几年的事,其实个税“历史悠久”。早在1980年9月10日,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就通过了我国首部《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1999年8月30日又作了两次修正。2003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推出课题报告,建议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800元上调至1200元。同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有政协委员递交提案指出,个税起征点以1500元为宜。如今,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在实际征缴中个税时,早已突破800元底线,起征点纷纷上浮至1000元、甚至1500元。那么,我国个税起征点上调到多少才合理?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的居民对此说法不一,专家也各有看法。

  调高起征点是大势所趋

  据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杨志清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介绍,个税起征点的说法不太准确,准确的说法应该叫个税费用扣除额。目前800元的个税费用扣除额标准是1980年订的,那时的工薪阶层平均月收入大概在四五十元,如今情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再用这个标准是有点不合适了。根据我国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个税费用扣除额上调已是大势所趋。

  同时,杨志清也表示,由于我国经济财政实力不是很强,财政压力很大,至于个税扣除额提高多少,不仅仅考虑提高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还要考虑国家的承受能力,要处理好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所以要兼顾两者的利益。

  社会对于可能上调的个税起征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的结果是:5000元以内的收入者对此反应不大。

  “对我没什么影响,每月不到800块钱,以前就不用交税,上调后就更不用了,还盼着工资再涨点呢。”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建搅拌站工人井庆刚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甘肃省天水市西和县第一中学教师宋雄华(月收入800-900元)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个税起征点调高是好事,但对自己影响不大。800块钱是太低了,上调到1000元感觉好一点。

  “个税起征点调高对我个人来说是好事,但长远看对国家可能不太好,我国现在的经济水平不高,还处于发展阶段。”北京智达市场策略顾问有限公司媒介专员孙媛媛(月收入3000-4000元)对记者说。

  美国世贸基金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代助理成文(月收入5000元)这样告诉记者,“小幅上调对我个人收入没有太大影响,对减轻中低收入者的个税负担没有太大意义,关键应加强对高收入者,尤其是超高收入者的个税征收。”

  起征点调到1200元的可能性最大

  杨志清分析上调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提高到1200元,二是上调至1500元,但允许各地方有上下浮动20%的权利。他个人觉得上调至1200元的可能性较大。这个标准对目前有些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中低收入者会有较大影响。对多数地区,尤其是内地和边远地区则会降低他们的个税负担。另一种可能是上调到1500元,没有上下浮动的空间。但是他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用1500元的标准,有其不合理之处,比如北京和甘肃、青海相比,在北京可能只够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在那边则可以养活一家人。至于在1500元的基础上允许地方有20%的浮动这种可能性较小。因为这样会减少财政收入减少幅度较大,政府下一步再调整就会有困难。

  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史小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中国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东西部地区差距较大的实际,按十六大精神要给地方增收税种和制定具体措施一定的权限,考虑到北京这几年的发展情况,他认为上调到1500元的可能性较大。1500元的标准对广大纳税人的期望来说并不算高,但从我国整体的发展水平,从调整的意义来讲,这个标准比较合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所财政税收研究室研究人员张斌认为,起征点调到多少合适只是一个标准的问题,有说法是按人均生活费用的1.5倍来征收比较合理,但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活消费差距很大,从这个角度讲,很难说调到1200元就一定比调到1500元好。大家普遍能够接受的范围应该在1500元以下。

  改变征收方式完善综合税制

  杨志清说,此次个税法修正不仅仅是费用扣除额提高,税率也会随之有相应的调整。估计会降到目前的三分之一左右。这样受益面积会比更大,仅仅提高费用扣除额,受益人群面积是很有局限性的。

  杨志清分析,如果费用扣除额定在1200元,对月收入低于800元的人群没有影响,月收入800以上现有的纳税人将成为受益者,特别是月收入在800-1000元左右的人群将是最大受益者,而对月收入在1500左右甚至再高些的人群影响相对有限。

  至于本次审议个税法修正案的另一个目标——加强对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张斌认为就税收本身而言,起征点的提高只是缓解了纳税人的个税负担,但并没起到向富人多收税的目的。杨志清告诉记者,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中国目前是增长比较大的税种之一,加强征管有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因此中央和地方都很重视对高收入群体进行收入性网络监控。比如银行会提供给张三一个人账号,联网后张三所有的资金往来都会通过这个账号支付,政府会对此进行监控。如果张三申报不实将会受到惩罚。这是国外成功的做法,这需要政府有很大的资金投入,从基础工作抓起。从现在来看我国在这方面还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但可以肯定会往这条路上走。

  现行个税征收方式采取的是分项征收,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弊端。如何完善征收方式,杨志清和张斌一致认为应从分项征收向综合税制转变。杨志清说,政府要改革和完善综申报程序,让每一个纳税人都有纳税的感觉,而非置身其外,这样更有利于纳税人纳税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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