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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租车实行燃油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2日 09:08  京华时报

  本报综合消息 前天,市运输局向各出租汽车企业、各个体出租汽车管理站发出《关于做好出租小轿车临时燃油应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对出租汽车行业实行临时燃油应急补贴。

  据悉,出租汽车行业的临时燃油应急补贴由政府和出租汽车企业(个体出租汽车户)共同分担,补贴标准是在企业原有燃油补贴的基础上:1.2元/公里车型,每车每月补贴再增加240元;1.6元/公里和2.0元/公里车型,每车每月补贴再增加300元。在本市出租小轿车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补贴。

  今年以来,受国际石油价格持续攀升的影响,国内燃油价格不断上涨,给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带来较大影响。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关注和重视,决定抓紧研究制定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应对油价波动的长效机制,科学合理地设计出租小轿车租价调整方案。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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