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帐款问题和客户资料失真是两个鲜为外界知晓的重要原因,它们是埋藏在车险经营中的两大毒丸。
偿付能力监管的尴尬
车险全行业性亏损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近期标准普尔信用评级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中国保险业信用前瞻2005—2006》中坚持认为,“(非寿险业)承保表现的转弱,主要由于汽车保险业绩的恶化。”
天平汽车保险公司总裁谢跃对记者说,车险费率市场化是车险行业的一个分水岭。在费率市场化之前,国内车险经营基本是全行业盈利,因为盈利的奥秘在于保险主体垄断和保险价格垄断,保险价格由监管部门统一制定。垄断地位的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价扭亏为盈。有规模就自然产生利润,但随后保监会不但放开了经营主体,而且放开了车险的价格。整个态势发生逆转。于是,2003年、2004年全行业两年连续亏损。
根据保监会网站数据,目前有业务统计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就有17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有13家。即使在全行业未脱离亏损状态的情况下,今年第一季度,仍然有包括中华联合在内的5家公司的车险占财产险比例超过80%。
车险业务比例过高,可能引发偿付能力问题。
2004年保监会加强了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监管,严格保险公司的准备金提取办法。按照偿付能力的要求,保险公司自留保费的规模和资本金比例大致为4:1,即1元资本金大约只能做4元的业务,而不能无限制地做业务。也就是说,如果根据偿付能力监管要求,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需要立即停止新业务。一个悖论产生了:停止新业务可能导致保险公司资金链断裂,甚至引发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这让偿付能力监管变得相当尴尬。
去年年底,监管部门网开一面。保监会一纸文件规定,对准备金的提取办法的转变,当年12月15日前成立的公司,可以有2-3年左右的调整期,而12月15日之后成立的保险公司,则必需严格执行。
艰难的业务调整
标准普尔金融服务评级董事黄如白认为,非寿险的定价偏低,并且伴随市场的开放,情况可能还会恶化。
谢跃认为,现在的车险市场呈现出新式的“亏损逻辑”,因为,近几年国内新车和新司机同时出现高峰,特别高度重合在低端车辆上,这加剧车险经营的风险。
谢跃认为,脱离亏损之道关键在于对客户进行挑选。华泰保险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丛雪松称,2004年该公司的车险就实现较大盈利,原因在于公司对于客户进行筛选。
谈何容易。
如果保险公司将过去的亏损一次性剥离,该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就会断流。所以对大保险公司而言,生路似乎只有一条,只能缓慢调整,即所谓增量调整存量。不过,调整过程中,由于基层公司的压力,其中甚至出现反复。
从保险公司内部分析,有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希望从修理厂“套”出额外的费用;而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可以利用定损的机会进行寻租。甚至连送档案的员工都可能利用小权力谋私。例如,如果客户不支付一定的好处,就压住客户的档案暂时不上报,拖延对客户的理赔。这样导致出现一个怪现象:“优质客户一年不见面,垃圾客户和保险公司天天见,并且关系还很熟。”
如果车险事故涉及人员伤亡,赔款可能进一步增加。首先,2004年5月1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实行,大幅提高了人伤的赔付标准。大地保险车险部总经理助理尚勇涛认为,该法主要的影响是增加了保险公司的无责任赔款,以及赔款的总金额。
而高额手续费依旧是保险公司的“顽症”。现在市场上的手续费一般还是在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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