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手段亟待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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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08:09 华商网-华商报 |
无论是在交叉路口,还是在直行弯道上,都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电子警察”———智能电子监视系统。相信不少司机都尝到过“电子警察”的威力,无论闯红灯还是压黄线、违章超车,“电子警察”都会明察秋毫地记录在案。之后,交管部门会通过登报声明、网上查询等方式让车主前来处理。据西安市交管二大队指挥中心主任邢鹏杰介绍,去年仅二大队辖区的“电子警察”就记录了约6万起违章行为,至今仍有3万多起没有处理。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交管部门告知手段落后,许多车主根本不知道自己已违章,需要接受处理。 -告知滞后影响监控效果 利用高科技的摄像监视系统,以及人机结合的裁定模式来判断交通违章行为,是一种较为先进的管理模式,目前西安市就是采用这种交管方式。“电子警察”在记录违章方面准确率很高,管理力度也很大。根据目前的情况,相对落后的告知手段却影响了这个系统的有效发挥。 据介绍,目前国内主要有七种告知手段,分别是: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登报声明、网上查询、政务公布、接待查询、锁档案。这些手段在西安都已经采用,但由于各自的局限性,比如车主电话号码的变更、报纸版面的有限、网站数据的更新等,并不能确保将信息及时有效地告知车主。 另外,多种告知手段并行也有弊端,车主反而不知道该从哪种途径得到信息。国内其他城市在这方面采用的方式各有不同。例如深圳,就已经将“电子警察”的告知列入地方法规,车主变更电话必须到车管所备案,一旦被“电子警察”记下违章行为,系统会自动拨号,号码不通直接锁档案。目前西安由于告知手段的滞后,很多事故得不到及时处理,既增加了交管部门的工作量,也增加了车主的负担,已经成为制约“电子警察”发展的瓶颈。 -告知手段升级迫在眉睫 去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交通法”,其中明确提出了交警执法时应以人为本。所谓以人为本,就是交警在执法时要树立服务意识。据邢鹏杰介绍,以人为本并非意味着不抓违章、不罚款,而是要在管理上及时与车主沟通,有效处理。在西安的“电子警察”管理方面,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最重要的是要提高告知手段。 邢鹏杰告诉记者,随着时代的进步,“电子警察”因为其准确度高、节省资源、重证据的特点,已经成为一种发展趋势。要使“电子警察”真正实现规范司机、管理交通的目的,提高告知手段迫在眉睫。西安市共13个交管大队,每个大队都存在因为不能及时告知而使违章行为得不到处理的现象。有的车主不知不觉一年下来已经被记下了二十多起违章。 另外,出租车因为是营运车辆,每天出没于大街小巷,所以违章的几率相对较大。对于出租车主而言,如果不能及时得到违章信息,等到年检时才发现违章记录,也许当时违章的司机已经另谋生计,罚款只能由车主来承担,这样既损害了出租车主的利益,也削弱了车主对司机的监督。 在此还要提醒广大车主,如果怀疑自己有违章行为被“电子警察”拍摄到,应该及时查询。因为“电子警察”记录下的违章如果车主不能及时处理,系统会自动将其备案,等到车辆年检时仍然要处罚。另外,接到了通知的车主,如果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还必须交滞纳金。本报记者 黄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