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称新交法无过错推定 要视国情循序推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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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5日 09:19 北京青年报 | |
马明哲委员 本报讯 “根据《新交法》的规定,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无过错推定,司机要支出的保费比现在要高2至3倍,带来的后果恐怕就是司机逃避上保险,与立法初衷不符”。昨天上午,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的小组讨论会上,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委员一提到要说“《新交法》与保险”的事,他的嘴边立刻放上了 8个录音机。马委员说,《新交法》中有两个规定与保险密切相关,一个是强制上第三者责任险,再一个是无过错责任推定,就是说无论汽车在哪里撞到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规定是好的,但是否适用于中国国情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根据马委员调查,目前第三者责任险平均一辆车的保费约1000元,如果按照“无过错”推定,保费至少要增加到2000元至3000元。而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在经营这个险种时要不赢不亏,“这样保费都要转嫁到车主身上”。 马委员提出,过去买车的是富人,但现在很多工薪阶层买车,“汽车要分期付款、买房子要分期付款,还要上较高的保险”。另外还有很多价格低的农用车,可能一年的保费就相当这辆车价的十分之一,“工薪阶层车主和农用车主能承担这个保费吗”?马委员了解到,现在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我国的投保率只有约80%。 马委员了解到,目前国际上推行“无过错责任”的都是发达国家,比如美国有13个州推行。建议有关部门要考虑这样一个法律要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充分考虑中国国情,不要增加消费者负担。 北京青年报: 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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