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围堵“醉司机” 出动至少1500名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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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2月23日 13:35 法制晚报 |
出动至少1500名交警 设立240个岗位 重点查主干路及饭馆集中的街道 特别提示:对于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交管部门将一律采取高限处罚 本报讯(记者 白冰)“今晚肯定会严查酒后开车!”今天上午,交管局新闻中心主任张景春在两会前的交通秩序保障会议上透露这一消息。他希望市民在这样喜庆的日子里, 更要注意交通安全,酒后不要开车。正月十五前后,本市将举办一些灯会、花会等大型活动,也将吸引一部分游客,确保春运和旅游活动安全是交管局这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交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对酒后开车、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今晚交管部门最少要出动1500名警力,城八区交警将在长安街、两广路等主要干路、环线主辅路(如西直门、阜成门、东四十条桥等)设立240个检查岗位。同时,在一些饭馆集中的街道路口,如花园路、志新路、地安门路口也将有交警检查过往车辆。远郊各主要道路、城乡接合部也将设立检查岗位。 据了解,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一律采取高限处罚。 法规链接 查获“醉司机”拘留15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