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万车死亡率创历史最低 特大事故大幅攀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5日 08:24 北京青年报 | |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200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大部分地区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万车死亡率首次进入个位数,创历史最低纪录,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均大幅攀升。 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去年全国各级公安机关取消了500多所不符合条件的驾校资格,清退7200多名不符合条件的教练员,对152万名交通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进行了教 育和考试,对驾驶人队伍进行了严厉整顿。去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公安部交管部门负责人介绍,2004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67753起,比上年下降14.9%;造成99217人死亡,比上年下降4.9%;451810人受伤,比上年下降8.6%;直接财产损失27.7亿元,比上年下降17.6%。 交管部门负责人表示,2004年万车死亡率从10.8下降到9.2,首次进入个位数,达到历史上的最低点。在机动车保有量、客运量上升,旅客周转量均上升10%以上,货运量上升5.6%的情况下,实现了继2003年后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再次减少5000余人。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其中,山东、广东、河南、四川、浙江、江苏、辽宁、湖北、河北、贵州、天津和重庆12省(市)死亡人数减少超过100人。 交管部门负责人解释说,按照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口径统计,“意外”事故,乡村道路、单位道路、小区道路等路外事故被纳入统计,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有三项指标下降,一项指标也就是死亡人数有所上升。 记者还了解到,因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及其他人员过错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整个交通事故比例甚小,造成交通事故35114起,8920人死亡,29518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6.8%、8.3%、6.1%。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18.3% 2004年,全国公路交通事故造成83085人死亡,其中高速公路上死亡6235人,比上年上升18.3%,平均每万公里死亡1823人,远远高于二、三级公路每万公里死亡水平,呈较大上升幅度。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分析认为,高速公路事故上升主要是由于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的快速增长、高速公路车流量增大,以及驾驶人对高速驾驶不适应等原因。 根据公安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未保持安全距离和疲劳驾驶是导致高速公路事故最直接的因素。其中未保持安全距离造成968人死亡,占高速公路死亡总数的15.5%,远远高于一般事故中这一违法行为导致4.3%死亡人数的比例;疲劳驾驶共造成925人死亡,占高速公路死亡总数的14.8%,也高于一般事故中这一违法行为导致2.9%死亡人数的比例。 全国特大恶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上升34.1% 2004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5起,造成852人死亡、877人受伤。与上年相比上升幅度较大,事故起数上升34.1%,死亡人数上升32.1%,受伤人数上升54.7%。 据分析,这些事故发生的原因存在5个方面的特点: 1.发生时间、地点相对集中,春运期间和西南部地区特大事故高发。2.事故形态以单方事故为主。3.肇事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不良。4.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超车三种交通违法行为共导致特大事故30起,占特大事故总数的54.5%。5.客车肇事频繁。 统计数据同时表明,超速行驶、客货运输、无证低龄驾驶、夜间行驶成为马路四大“杀手”。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一半以上系因无证驾驶人、低驾龄驾驶人交通肇事所致。 北京青年报: 于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