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市场进入门槛降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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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3:21 南方都市报 | |
在公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同时,商务部也颁布了《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明确指出,外商将被允许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公司。这是汽车流通业的一大政策突破。 除了规定外商可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还降低了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门槛:企业法人具备符合所在城市发展及城市商业发展的有关规定;能够为二手车经营 提供固定场所和设施;能够为客户提供办理二手车鉴定评估、转移登记、保险等手续的条件即可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这破除了之前二手车交易市场垄断经营的格局。作为汽车业的一大利润来源,二手车经营一直为汽车生产厂与销售商觊觎良久,该政策的颁布将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商机。同时,意见稿规定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二手车交易由二手车经营公司完成,其中对二手车经营公司设立的要求也仅限于“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收购、销售二手车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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