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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陈述人孙勇一口气提37条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 04:54  新京报

  陈述人孙勇一口气提了37条建议

  场内只有一个人西装革履、穿得最厚———陈述人律师孙勇。会后,他一边擦汗一边告诉记者,因为晚上要直接去电视台录关于这次立法听证会的节目,所以只好先“捂”着了。

  孙勇自称自己从事交通事故案件的代理已有四年,不久前,他刚刚因一起交通事故将中国保监会告上法庭。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因肇事司机逃逸不履行赔付责任。孙勇认为肇事人的赔付应建立在保险赔付的基础上。所有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该现行赔付受害者,再通过国家保障制度追查肇事者的责任。

  孙勇说他在网上看到听证会报名的消息后,他向意见征集组提交了一份书面报告,报告中建议在该法规中增加37条规则,很快,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就直接联系到他,希望他能参加听证会。

  据悉,他是提出建议最多的一个陈述人。

  昨天,记者没有看到这份建议增加37条规则的报告。孙勇表示,这37条建议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在国家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前提下,详细地提出了一些具体细则。

  陈述人卢凤几坐着轮椅参加听证

  在16名陈诉人当中,有一人是坐轮椅来的。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集团采购部经理卢凤几8月份刚刚经历过一场车祸。听证会后,他在场外又发表了近30分钟的激情演说,通过自己的实际经历陈述自己的观点:事关百姓生命的法律法规必须合理、公证、严谨,不能留下让市民望而生畏的“空洞”。

  “能被选出来发言,我很高兴,市人大约我见了一次面,之后又通了三次电话,说我的情况很有代表性。”卢凤几说,他在8月份的一次驾驶中遇到车祸,三根脚趾骨折,需要休养三个月。

  卢凤几强调说,自己是被人故意追上来撞伤的,他现在正在打官司,诉讼理由就是对方故意伤害。“有过这次经历,我觉得,即使规定机动车在哪些情况下负全责,也不行,不能维护法律的公平。比如说,有钱人就会通过这种方式出气,就算撞死你,也赔得起。”他说,赔偿标准应该制订得很细,“实施办法应该越细越好,既不能一概而论,没保护好现场,没及时报案,机动车就负全责;也不能降低机动车赔偿标准,要让机动车方知道,撞人是撞不起的。”

  旁听人张小曼年龄最大离席最晚

  张小曼,旁听市民代表中年龄最大一位,56岁,头发已经斑白。她最后一个离席,说学到了不少新知识。

  张小曼原在民盟中央工作,现已退休,先天残疾,双腿先天性踝关节脱位。“我提交的都是跟残疾人有关的,比如轮椅可不可以带人,机动车赔偿责任考虑得不多,原来对新交法的认识可没这么深刻,无过错赔偿责任,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分开,这些术语原来也都知道,可从没听到别人讲得这么细致。”

  她说,机动车到底该赔多少责任,她暂时搞不清楚,得回家好好琢磨琢磨。

  昨天的听证会上,共有14名市民代表参加旁听。在整个听证会过程中,不少人边听边记十分认真。

  工程师赵青力离席时表情有点遗憾,说自己的观点陈述人没有说到。他说,“听证会发言挺充分的,可人数太有限,有些观点没谈到。制定《实施办法》这样的法律,论证时间可以长一些,群众应该来自社会各个层面,比如可以有农民工。”

  本报记者秦文 王姝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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