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王 微)昨天,读者孙先生问:知道开车人有违法行为,还纵容其驾车,要罚坐车人的款,有这回事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我们知道,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表面上是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但实际造成这些违章的往往是其他人,包括机动车的车主、老板、朋友等,为了达到某种利益或目的,强迫、指使、纵容司机实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开故障车等违法行为,而司机内心又存有侥幸心理,从而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种强迫、指使、纵容的行为也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以前的交通法规中对这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比较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此行为的处罚作了严厉的规定,即对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关于驾驶证
刘东先生问:持有国际驾驶证,可不可以在北京开车上路?
答:持有国际驾驶证,不可以在北京开车上路。必须在国内换领我国驾驶证。
驾驶证审验
林学涌先生问:10月份到期的C本是否可以不去审验?
答:可以。
江先生问:我的驾驶证年审到期了,到哪里年审?
答:不知江先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什么,如果是C、D、E、F、M、Q的,不用审验,如果准驾车型是A、B、N、P的一种,到任何一个交通支队的年审窗口进行审验即可。
关于验车
张女士问:我的车今年该验车了,是按照两年一验吗?
答:已经上牌照的机动车,要按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期参加检验,注册登记不足6年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将签注两年的检验期。张女士今年去验车,先看一看行驶证上签注的检验期,一定要按照检验有效期的对应月份参加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