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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能顺风顺水吗?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9:52  青年时讯

  顺风车的出现无疑方便了乘车人,也减轻了车主的经济负担,同时还能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但出现安全意外如何处理?谁来管理顺风车?都是顺风车无法回避的困惑。

  最近,家住天通苑小区的樊小姐心情不错。她的工作单位在离家30多公里的航天桥附近,以前每天上下班十分不方便。自从搭上了小区里的顺风车,每天等车、挤车造成的身心俱疲一扫而光,而且一天来回12元的乘车费更让她觉得顺风车是个不错的选择。对于车主是位先生,樊小姐并没有安全方面的担心,“大家都住在一个小区里,况且做决定之前,彼此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京城,顺风车已经为不少像樊小姐这样的人解除了出行不便之忧。记者登录天通苑小区的业主论坛,发现很多帖子都是寻找和提供顺风车的,足见顺风车市场真是供需两旺。对车主来说,既不影响正常的出行,又可以减轻部分经济压力,在塞车的时候还多了一位聊天的朋友。对于乘车人来说,上下班方便了许多,经济负担也并不重。这的确是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法。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因素已经成为制约顺风车顺利朝前走的拦路虎。

  安全:出现意外车主能否免责?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顺风车在安全方面存在真空地带。当被问到建立搭乘关系之前,双方是否有签订协议,以免出现交通事故后发生纠纷时,所有被采访的车主和搭车人均回答“没有想到这一点”。一位姓宁的车主说,“如果真出了意外,她要告我,我也没办法。”他的回答虽表现了宽容、大度,但言语中透出些许无奈。

  由此,记者不禁想到了一个活跃在天通苑小区的名叫“爱心车车友会”的群体。与前者不同的是,搭车是免费的。“爱心车车友会”的发起人安小姐就考虑到了发生安全意外的责任归属问题,所以她在制订章程时,明确要求会员在入会前签署一份免责协议。协议规定,若发生交通意外,双方不得追究对方任何责任。安小姐告诉记者,签署协议并不麻烦,由于这是一份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她说,这就解除了车主的后顾之忧,使其免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

  安小姐提出的“免责协议”,细致周到,对于解决“顺风车”的责任问题,它是否可资借鉴呢?记者就此咨询的一位资深律师说,只要不是由于车主的主观故意引起的事故,车主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双方的关系是互助、自愿的,车主的愿望是良好的,是以助人为出发点的。

  这种乘车方式不是以赢利为目的,所以车主不会像出租车或公共汽车一样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并向其安全负责,但是车主并不能因此免于纠纷。所以,签订免责协议可以将不必要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

  就这位律师的建议,记者采访了几位车主和乘车人。车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认为免责协议对他们是一种保护,而且责任明确了,双方也都踏实了。另一位乘车人张小姐认为,即使没有免责协议,她也不会追究车主责任,毕竟搭乘顺风车是双方自愿行为。但如果车主要求签的话,她当然不会拒绝。一位姓宁的车主则表达了他的顾虑,“这协议好是好,可我觉得挺忌讳的。刚一上车就说这个,会让对方觉得没有安全感。”上文提到的张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这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信任感,实质上是对双方负责。”还有人建议道,如果驾乘双方都购买了人身保险,大家就更没有后顾之忧了。所以,购买人身保险也是规避风险的不错选择。

  管理:顺风车是黑车吗?

  顺风车该归哪个部门管?北京市工商局的王处长告诉时讯记者,顺风车是一种民事行为,而非经营行为,所以不属于工商局管理范围。当被问到下一步是否会将其纳入管理范围中时,她表示暂没有相关考虑。她解释到,“只要它没有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违反市场秩序,原则上都不归我们管。当然,如果这方面的投诉太多,我们会过问,但也只是提请人大立法,以有效管理这个市场。”她认为,顺风车不是黑车,应该鼓励其发展。北京金建出租车有限公司的张小姐告诉记者,顺风车的出现对出租车市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出租车公司没法采取应对措施。因为从运营的角度讲,顺风车属于黑车,应该由执法部门来管理。双祥出租车有限公司的运营经理李先生认为,顺风车不是黑车,只是有些黑车会打着顺风车的旗号行黑车之实。所以他认为,顺风车只有不收费,才能维护市场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它对出租车造成冲击,我们也是支持其发展的。因为这毕竟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看来,顺风车因为收费的性质,多少受了黑车的连累。但是一位经常搭乘顺风车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在价格上顺风车还是比黑车便宜得多,两者不难区分。

  期待:让顺风车一顺百顺

  对顺风车“前途渺茫”的现状,专家如何看待呢?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洪大用在接受时讯记者采访时说:“总的来说,顺风车的社会发展前景是不错的。它的出现使供需双方都能得到实惠。而且从长远来看,既缓解了公共交通压力,又充分利用了有限的能源。”他还谈到,顺风车其实是在小区这种特定环境下形成的产物。双方既有一定的了解,又没有直接的关系。这样既保证了一定的安全性,也让双方能够以坦然的心态面对付费问题。“但是如果希望顺风车得到进一步发展,人们的观念还需转变。对于彼此熟悉的驾乘双方来说,费用是个敏感的话题。由于受中国传统观念的影响,开车人觉得向乘车人收取一定费用很难启齿。而乘车人也不好意思一直这么坐下去。于是一件本来方便双方的事就这样“流产”了。

  所以开车人应该有这样的观念:我为你提供了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坐车人坐起车来也是心安理得。

  对于天通苑小区出现的“爱心车现象”,洪教授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爱心车”体现了社会互助的良好风气。但对双方来说,也有一个观念转换的过程。他说:“鉴于这只是临时的搭载,所以对乘车人来说,不能认为这是一种占便宜,你只是在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得到了帮助;而对开车人来说,这是一种助人的社会责任。如果双方都以这种平常心去看待‘爱心车’的话,社会互助的风气就能得到进一步发扬。”不过谈到最终的发展方向,洪教授认为,车主收取一定的费用,是符合人的正常需求的,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所以,只要对安全、管理加以规范,以及人们的观念加以转换,顺风车是值得提倡的,也是能够向前发展的。(本报记者 张杰 实习生 王佳 白耀星)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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