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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前报名大货学员年底前考试用“老车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 09:22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钱卫华)公安部71号令对驾校的大货和小货考试车型作出调整后,昨天,市交管局车管所正式宣布,本市调整不到位的驾校,将暂停相应车型的招生。在22个考试场中,已申请以新标准来开设“大货班”的驾校有6家,在101家驾校中,海淀驾校、公交驾校和龙泉驾校等驾校截至目前尚未申请。已申请设“大货班”的驾校需在9月30日前购置新考试车和培训用车。

  市交管局车管所副所长洪宝宽介绍,为保证新老政策的平稳过渡,对8月15日前按照原来考试及培训车型规定已报名的学员,在年底前可以使用原车型进行培训和考试。如果未能“过关”,自2005年1月1日起,必须按照新车型规定进行培训和考试。洪宝宽说:“这样就避免了一些学员学成考试时换成新车型考试的不公平。”另外,8月15日以后报名的学员必须按照新规定车型进行考试,同时本市各驾校和考试场将按此新规定进行招生和培训。

  据了解,本市驾校原本使用北京1041系列、121系列,因不符合新规定的尺寸标准需要更新。洪宝宽说:“4000多辆不符合新标准的大型货车考试车和培训车,以后可转为小型货车的培训用车和考试用车。另外,1000多辆小型车,由于基本达到报废年限,将予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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