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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部分驾照年审 无须再交5元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 09:45  北京晨报

  晨报讯 (记者 李康乐) 昨天,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60岁以上的驾驶员和持有A、B、N、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从8月16日起,在年度审验中,只需提供体检证明,不再需要缴纳5元钱的审验费。但在换领驾驶证时,仍需要按规定缴纳换证费和审验费。

  据了解,这次业务的调整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持有准驾车型C、D、E、F、M、Q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只要在一个计分周期内积分不满12分,可不必再进行驾驶证年审,只需要在换证的时候一并审验。

  但对60岁以上的驾驶员和持有准驾车型代号为A、B、N、P的机动车驾驶人则不适用本条规定,这部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进行驾驶证审验,只是在审验驾驶证的时候,无须缴纳审验费,只提交体检证明并由交管部门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同时,驾驶证副证上也不再打印审验有效期。一些人担心交管部门扣留驾驶证,对此,交管部门解释说:验证记录都储存在牡丹卡内,只要到期来验证,不需要担心被扣驾驶证。

  在驾驶证、牡丹交通卡审核后,如属于正常情况的,将驾驶证、牡丹交通卡退还本人。对已满12分的,扣留驾驶证,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令其参加法规考试,有未交罚款记录的督促其到银行缴纳。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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