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谢德良)见名下忽然多出一笔购车贷款,周先生觉得银行应该承担责任,便将涉案银行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周先生办理购车贷款时,银行告诉他,他在银行中已经有一笔购车贷款了。周深感意外,他通过调查发现,以前,他曾有购车意向,并因此向一家汽车销售商提供过个人资料。后来,这笔贷款并没有办理成功,但周先生也没有将其个人资料的副本要回。现在冒出的这笔195000元贷款,正是那家汽车销售公司利用其遗留的个人资料、私自办理的贷款。为此,周某以姓名权遭侵犯为由将涉案的北京泰丰伟业商贸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花园路支行告上法院。
周先生认为,两被告未经其委托和签字,即为他办理贷款,该行为侵犯了他的姓名权和信用权,要求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