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张女士家的卡车司机撞死了人。到目前为止,出事的司机倒不着急了,但张女士却由于“新交通法”“机动车负全责”而陷入忧虑之中。
8月15日,张女士家雇用司机小吕驾驶大东风厢车,行驶在怀柔开放环岛往密云方向2公里处。当时一辆QQ行驶在快车道上,小吕开的卡车位于慢车道。QQ车在前方突然停车,司机开车门跑了下来,小吕刹出一条24.5米刹车线,车正撞上了这个人的后脑,人倒地不起,送医院途中死亡。
在东风车上跟车的李先生说,当时因为有辆马车刮蹭了QQ,司机忙于追马车讨说法,违章在快车道上停车后,也不往后看看就从车尾绕了出来,大东风刹车不及,这才导致了事故。
当时,怀柔交通支队让张女士垫付了死者的丧葬费1.5万元,留下书面担保后把小吕领回。担保书上写着在责任没有认定期间,小吕由张女士担保,在此期间不得出任何事故,随叫随到,事故认定将在10日之内告知。
车主忧虑
忧虑一:停车下来的人是司机还是行人?
由于新交通法规定,撞死行人“机动车负全责”。这起事故如果认定对方是行人,那么他们最低赔付也是60%,算来算去没有30万元完不了事,这更让张女士头痛不已。
她对死者有没有驾驶执照也存在疑问,但如果死者被界定为行人,再追究这些就没有任何意义。
忧虑二:“机动车”怎样界定?
张女士是下岗职工,车挂靠在一个公司名下。平时活儿也不多,有活儿了她就口头协议用河北籍司机小吕几天,用完了就结账走人。如果这次事故责任真的认定为机动车,那张女士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前些日子媒体称撞了人要赔50万元,这更让张女士害怕,倾家荡产也赔不起,恐怕只有坐牢了。
忧虑三:“新交通法”听证会后会怎样?
“我听说过为了少承担撞人费用,明明没撞死又撞第二回的,这都是责任不清楚闹的。现在我们村边上翻高速护栏的也明显见多。听说要召开关于‘新交通法’听证会,不知道听证之后会不会有相应调整。”张女士说。
专家说法 按《民法》条款认定谁负责
市交管局法制处的同志分析:事故责任的认定必须根据现场的情形,证人、证言、现场勘测结果等综合因素来制定。如果单纯从张女士描述的现场来判定,死者不应该算是完整意义上的“行人”;新法关于机动车负全责中的“机动车”认定,如果自己的车自己开当然机动车就指的是司机本人,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就只能按《民法》的条款来认定该由谁负责了。(记者 张永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