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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豪车撞人调查:五成读者最关心肇事者背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11:15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黄娅妮连续肇事受到关注

  黄娅妮在三个月内两次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先开宝马连撞7人,又换奔驰再伤7人。一时间,媒体、读者焦点齐聚长沙,讨论其武警驾驶证的来历、肇事时是否酒后驾车、肇事后是否有逃逸行为、下岗女工为何能开豪华轿车、事故中是否有其他不为人知的内幕……

  但是,黄娅妮丈夫的话也确实发人深思———“(如果是)一辆捷达车、一个的士司机,出了事没人理睬,一个小报道就完了对不对?(现在)搞得这么吓人。好像有车就意味着财富,财富就意味着跟黑幕挂钩,我觉得这事完全变味了,这社会病态了。”

  上周,《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与新浪网汽车频道联合进行读者调查。在三天的调查中,共有3232人参与回答问卷。

  ■“这人究竟是谁?”成为读者最关心的问题

  黄娅妮事件发生后,什么是读者最关心的问题呢?调查显示,在这两起交通事故中,肇事者的背景是读者最关心的问题。45.24%的读者表示,黄娅妮先持有武警驾驶证,肇事后又顺利报名,合法取得普通驾驶证,这人一定“不简单”。另有30.89%的读者表示,肇事者有恃无恐的态度尤其引人瞩目。据调查3月29日事故的交警

  回忆,事故发生后,黄娅妮还能冷静地在路边喝东西,不知是心理素质好还是心里知道一切都能搞定?

  此外,21.98%的读者关心“交通法”能否弥补法律上的漏洞,将那些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从此与车、与路隔绝。但是,据记者了解,目前的驾驶证管理系统尚不能依据身份证号码对个人持有驾驶证的情况进行查询,检索的关键字只能是户籍所在地或申领驾驶证的省市。只有1.88%的读者表示,关心肇事者的财富。这个结果与“仇富心理”的调查结论略有差异。

  ■关注的原因是事故重大



  这件事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那关注的原因是什么呢?66.47%的读者认为,即使是一辆普通捷达私家车或一辆富康出租车肇事,都会引起关注。无论是什么人、开什么车,在三个月内连续发生两次重大交通事故,先“无照驾驶”撞得4人轻伤、3人轻微伤、损毁自行车3辆及门面、摊档等,又换车狂奔200米,撞伤7人、撞坏4辆机动车,想不吸引眼球都难。有27.01%的读者认为,豪华车肇事才是自己关心这两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如果是法拉利、林宝坚尼撞人,关注的人会更多。

  那么这种关心是否是大家“仇富”心理的反映呢?有42.24%的读者认为,无论是谁,出了交通事故都会受到关注。另有31.46%的读者认为公众对这件事的关心存在“仇富”心理。他们认为,对富人多些舆论监督也算正常。还有26.30%的读者表示,说不清。

■“马路杀手”该如何处罚?


  两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引起了我们的又一个思考:“马路杀手来自何处?”超过七成的读者认为,缺乏起码的责任感和安全感的驾驶员容易成为“马路杀手”,如遇上红灯或者堵车时或者投机取巧,侵占非机动车道;或者争抢车道,以致发生碰撞。52.28%的读者建议,建立追溯制度,详细调查驾照来源,严惩违法“卖照”的驾校、教练。

  那么,对于那些交通肇事,造成死亡、重伤等严重后果的驾驶者,应如何进行处罚呢?53%的读者认为,应该终生禁驾。但是,根据“交通法”第101条的规定,只有在造成交通事故后肇事逃逸的,才会被罚“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而如黄娅妮般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闻回放

  2004年3月29日13时20分,黄娅妮驾驶湘AE3809号牌728型宝马小轿车,在蔡锷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城南路丁字路口准备左转弯时,违规抢道,致使车辆高速失控冲入3.5米宽的席草田小巷内36.8米。在此过程中,先后撞上三辆自行车、一个门面、三个摊担和行人,最后撞上巷子口门面台阶,弹回7.3米后停车。

  7月26日21时10分,黄娅妮驾驶湘AD6888奔驰车从麓山路进入新民路后自西朝东行驶。在新民小学对面,奔驰车先将一辆摩托车撞飞,摩托车上两名男子被撞伤倒地。该车继续朝前面的自行车撞去,自行车上50多岁的男子将车丢下逃过一劫。随后,疾驶的奔驰车又将一辆摩托车撞坏,摩托车上除司机外还载有一对母女。目击者称,奔驰车当时没有停车,反而加快了速度,不料又撞了一辆出租车。紧接着,该车右拐后在新民路、潇湘大道十字路口将一辆等绿灯的出租车撞得转向,最后撞上停在潇湘大道边的一辆红色桑塔纳,三辆车挤作一堆,奔驰车这才停下。

  ■网友评论

  依法处理。

    拿别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建议她自己终身禁驾。

  她一没酒后驾驶,二没无证无牌驾驶,所以这是一起平常的交通事故,不必大惊小怪的。不过我劝她以后还是别开车了,她不是开车的料。

  舆论监督很有必要,但不可左右法律。

  有时真让人觉得很悲哀……这种人不把人的生命权利当回事儿,难怪仇富,为富不仁啊!

  肇事者按法律规定处理即可,但帮她办证的国家工作人员要深究。

  说白了就是有钱,撞了你我赔得起无所谓,不就是钱吗?这才是那女人的心态。不是其他的原因;有钱了就藐视他人、藐视他人的一切!

  这并不是仇富不仇富的问题,稍有一点经验的司机,你撞到这个地步还不停车吗?

  撞人事件本来很简单,可是要看到她背后的东西,法律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松懈了,让她有心存侥幸的想法。没有法律不要紧,可以增订,可是有法不依,这就是法的悲哀了!

  这件事很让人愤慨。一个无证驾驶连撞7人的家伙,竟在不到4个月时间又重演这触目惊心的一幕……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深有疑问:是谁给了她重犯错误的机会?!

  不是仇富,而是仇视为富不仁。

  是否有罪,要用法律来衡量,不能因为大家的“仇富心理”而迫于舆论压力,不顾法律尊严,而随意了事。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人的心态有问题,这是个社会问题。

  学驾驶就要老老实实学好,这是对自己、对别人负责啊!但社会上用钱买驾照的、考取驾照又多年不开车的人太多,这些人不都是马路杀手吗?

  别人的命也是命啊!要是别人撞了你的家里人,你不担心吗?

  ■文并制图/刘会涛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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