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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又念“紧箍咒” 商用车遭遇“斩首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10:29  中国汽车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今年7月15日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去年8月27日发布的144号文件,从9月1日开始,国家将对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排放达欧Ⅰ标准的商用车“开刀问斩”。执行的大限将至,具有法规效应的“斩首令”却迟迟不见出来。政府这一回是否会再一次刀下留情,暂缓执行?商用车企业在议论,在焦急地关注着。

  “斩首令” 可能被延期执行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人士透露,这几天,他们正与发改委的相关部门协商此事,具体执行日期商议后再行公布。

  另据透露,之所以到现在还没出台要求最大总质量大于3.5吨的车辆都要通过欧Ⅱ,禁止给不达标的车辆(含底盘)上牌、销售的法规,是因为顾及到各企业反映强烈,及治理超载和国家宏观调控给企业销售带来的影响等因素。

  尽管政府有可能放宽执行期限,有些企业可能侥幸逃过一劫,但终究是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有知情者告诉记者,执行日期估计最多延迟一两个月左右。

  某企业人士曾对记者这样说,不到最后一刻,企业是不会放弃这块市场的,企业毕竟不希望有利用价值的生产资源报废,毕竟不希望现有的市场被废掉。

  实际上,这一人士道出了不少企业的真实想法。虽然我国的汽车业已进入了竞争时代,但毕竟还是不完全的竞争,一些企业还停留在过去的思维惯性上,被动地接受技术升级、产品换代,总是想继续过“张大民式的幸福生活”,可这样的日子终究不能长久。

  国家环保总局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的专家倪红指出:“国家今后不仅将进一步加严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治理,且鼓励地方法规提前实施逐步加严的限制排放标准。北京、上海等地已率先实行了限止排放标准,深圳也于近日对机动车实施了欧Ⅱ排放标准。今后,一些旅游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都会根据城市的环境需要,循序渐进地提高机动车的排放标准。”也就是说,今后企业如果不能真正对国家基于提高城市空气质量的想法有着清醒的认识,它的市场空间将越来越窄。因为政府将越来越不允许给环境带来污染的载体存在。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机动车的排放性能水平晚了约8年;在实际运行条件下,我国车辆为国外同类在用车排放因子的8~10倍;车用燃料中的平均含硫量在500~2000ppm之间,而欧美已达到低于150ppm的水平。所以,国家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治理势在必行。”倪红强调了国家治理大气污染的决心。

  自然吸气式发动机真能达到欧Ⅱ标准吗?

  然而,一些企业还是想钻排放检测的空子。据说,有不少企业准备在自然吸气式柴油发动机的基础上,加装排气后处理装置以期达到欧Ⅱ标准。业内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如果这种做法成立,将会使机动车由欧Ⅰ排放向欧Ⅱ排放的升级显得容易得多,这不仅能降低改造成本,而且能起到偷梁换柱的作用。因为这种形式的欧Ⅰ排放发动机和欧Ⅱ排放的发动机型号是一样的。”

  对此,倪红指出:“对柴油发动机而言,加装涡轮增压器和中冷器等其他装置,可以有效提高功率,降低排放,达到排放第二阶段限值的要求,但改造费用会比较高。据了解国内企业对自然吸气式发动机的改造普遍不够。尽管,现在企业采用的排气后处理,能降低一部分废气中的有害物质,但对燃烧产生的微粒起不到降低的作用,而且大量的微粒很快会使后处理装置失效。国家制定标准是为了降低排放带来的污染,保护百姓的身体健康。如果自然吸气式发动机只是在机外增加装置,而不是在机内对废气进行技术处理,说白了不是技术进步,而是一种退步。”同时她强调:“对于可能出现的这种现象,国家环保总局已有考虑,会与相关部门协调,加强这方面的管理。”

  国家将逐年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管

  从无尾气处理装置到电喷加三元催化,从淘汰化油器汽车到欧Ⅱ标准。短短几年,我国的机动车生产技术在绿色、环保、节能方面实现了较大程度的飞跃。人们发现,大街上的“墨斗鱼”车已明显减少,大城市治理汽车污染的自觉意识逐年增强。我们的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已提到了从未有过的高度。

  据国家环保总局透露,明年7月1日,最大总质量小于3.5吨的车辆,也要达到欧Ⅱ要求。虽然对污染物排放第三阶段限值的具体标准还在制定中,但在2008年奥运会举办之前,我国的机动车排放将达到欧Ⅲ标准。总之,国家将逐年加强机动车污染排放的监管。 (陈静仪 刘晶菁)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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