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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wzh601226评论新交通法“机动车全责”:人性化不能理想化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10:13  新浪汽车

  新交通法中的“机动车负全责”之所以引起这么大的争论,主要是交通法的制定者缺乏起码的法律责任与法律意识,尽管他们不是有意识地剥夺机动车驾驶员的正常法律权力,但实质上起到了那种作用!

  不要把以人为本想得过于简单化、理想化。以人为本是对遵守法律的人为本,而不是对不遵守法律的人的为本。如果说法律只对不遵守的人的为本,那是一种倒退!一种可怜的倒退!!!!!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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