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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新交通法“机动车全责”:司机也需要“人性化”关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1日 09:59  新浪汽车

  实际上这也是对以人为本的亵渎,行人违章了机动车驾驶员却为为行人违章买单,驾驶员的利益又从什么地方体现出来了?什么都和国际接轨,但我们的国情和国际接轨了吗?交通法的制订本意是好的,但实际操作中可能就事与愿违了,我们的法律制订者也许在考虑问题时过于片面了。

  另一方面强制三者的保险条例在交通法实施后一直没有出台,保险公司也不能按照交通法的条款进行赔负,目前除了事故也只有司机自任倒霉,这难道就公平吗?法律是严肃的,希望制订法律的人也是严肃的,不要头脑过热,负责就会使法律变得不严谨!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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