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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购税下调”也难救市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3:34  东方早报

  “今年许多中低档轿车厂家的车价跳水,但车子到消费者手中的时候仍然价格不菲,彻底改革汽车赋税结构,进一步降低汽车税率,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已经是刻不容缓了。”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高汉初日前表述,我国汽车税费改革要从根本上入手,坚持税费分离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及利益兼顾原则。

  “面对现在的低迷车市,作为厂家的我们只能降低车价,而降税我们只能建议,这个由不得我们。现在不少人已经开始把希望都寄托在税率的改革力度上了。”一位汽车销售公司的副总日前对记者无奈地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重新核定了4万余种车辆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新的最低计税价格已经从8月1日起执行。但业内人士认为,相比于汽车消费市场的迅速滑坡,汽车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调整得还是太慢了,而且汽车购置税率仍有过高之嫌。

  购置税“脱离”车价怨声已久

  上海的王先生今年年初购买了一款降价后的赛欧轿车,当他近日办好相关手续准备付款时,却发现需交付的“车辆购置税”并没有随着车价降下来。自己因此多交近1000元。

  他在与车辆购置税征集管理处交涉后才得知:此数额是按照赛欧降价前的价格(85000元左右)法定税率(10%)收取的,而自己则是以降价后价格(76000元左右)来估算的。即:76000元(计税价格)×10%(税率)=7600元(购置税)。想不到车辆购置税征集管理处却按降价前的85000元收取购置税,即8500元。“车价降了,购置税却按原价收,这符合国家规定吗?”王先生对此表示怀疑。

  当时的车辆购置税征集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税收标准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来执行的,在国税总局没有下达新标准通知前,是不能私自调整税收标准的,同类产品的税收要在全国范围内保持统一。而国税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国家税收本身需要有一定的稳定性,不能完全随市场价的变化而改变。汽车降价后,调整购置税标准需要大概几个月的操作和传达过程,因此需要等待。”

  也正是这几个月的时间里,中国的车市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淡季,车市爆发了全面的降价后却并未见其好转。汽车厂商发现,降价这个法宝已经越来越不好使了,消费者越降价越观望,厂家已经在割肉求存了,消费者依然无动于衷。

  而另一方面,“买得起车用不起车”的呼声越来越大,惊人的汽车消费税使中国的汽车消费环境陷入了尴尬境地。面对居高不下的汽车税费,汽车厂商也强烈呼吁降低税费,改善消费环境。

  “今年许多中低档轿车厂家已是车价跳水,但车子到消费者手中的时候仍然价格不菲,彻底改革汽车赋税结构,进一步降低汽车税率,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已经是刻不容缓了。”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贾新光曾多次表示,过高的税、费是阻碍汽车走入家庭的一大症结。

  购置税调整节奏是否太慢?

  “轿车价格一降再降,车辆购置税却存在调整滞后的问题,消费者也一直呼吁出台与轿车实际价格相符合的车辆购置税。”业内人士指出。

  记者获悉,关于调整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已经下发。从8月1日起,各地即可按新的最低计税价格开始执行。对于此次重新核定的原因,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司的有关人士解释说,近期,我国主要的汽车企业都调低了产品的销售价格,大部分车型的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另外,今年以来,企业的车辆改型、新产品更新速度加快。根据市场的变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及时对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进行重新核定。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上次对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调整,是在今年3月1日,距离现在将近5个月,而正是在这5个月里汽车的价格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国自2001年开征车辆购置税,征收以来曾多次调整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但都是局部个别车型的调整。此次重新核定的4万余种车型的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几乎涵盖了市场上的所有车型。

  国内车辆购置税率仍过高?

  汽车税费是指用户在购买、保有、使用汽车的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费。目前我国汽车购置阶段的税赋有消费税、消费附加税、车辆购置税、购置附加税、注册税(即某些地方的入户费),保有和使用阶段有车辆使用税和大量说不清道不明的各种费。以轿车的购置阶段的税为例,美国轿车的购置总税额相当于轿车总售价的5%;日本相当于轿车售价的6%(微型轿车)和9.5%(小型以上轿车);德国为7%,而中国则高达15%-20%。

  以使用阶段的税费为例,国外这方面是小头,我国却是大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买得起用不起。国外在使用阶段主要征收汽车使用税和燃油税,美国的汽车使用税为30-50美元/年,日本一般为4400日元/年。燃油税美国为16美分/升;德国为0.98马克/升,中国在汽车使用税外还未开征燃油税,但各种入户费、保险费、检测费、停车费、过桥费、过路费等费用高昂,有的高速公路不到200公里的路段却要缴纳300多元的过路费,以至有的车主无奈上演宁愿买票坐车也不愿自己开车的黑色喜剧。

  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我国车辆购置时的税额比例是美国的10倍,日本的5倍,也大大高于德、法、英、韩等国的水平,人均GDP只有800美元的中国人比人均GDP高达30000美元的美国人在买同样的车时,却要花更多的钱。此外,不合理的主要表现还包括不同等级的轿车的税收差别小。在美国,高档轿车要课以10%的奢侈品税,对油耗越大的轿车收税越重,最高等级轿车税为最低等级轿车税的15.4倍,而我国却基本上没有差别。

  汽车税费改革应从根本入手

  进口车商至今仍然念念不忘今年1月1日进口车关税从原来的80%降至46.8%所带来的商机。一位汽车销售公司的副总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关税下降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增加了车的销售数量。“对于厂商而言,税费降低,有助于扩大消费群体。”

  国家计委宏观经济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高汉初日前表述,我国汽车税费改革要从根本着手,坚持税费分离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及利益兼顾原则。首先要合理设置税项,尽快出台燃油税,通过以税代费严格取消一些不合理收费。

  要降低汽车购置总税,现阶段购置总税以保持售价的10%为宜,其中小于2.0L的消费税不超过3%,大于2.0L的消费税不超过5%;小于1.0L的购置税不超过1%,大于1.0L的购置税不超过5%。同时要坚决推行差别税,档次越高、油耗越大的轿车缴的税也理应越多,而微型轿车(含微型货车)应下降至5%左右。(作者:王亮)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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