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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车辆号牌安装不得乱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9:48  金羊网-新快报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对此提出具体要求

  新快报讯 (记者 牟晓翼 实习生 刘冬梅 戴日模 通讯员 王肃沁 史涛) 记者昨天获悉,公安部制定的《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对车辆所有权的审查更严谨,对机动车号牌的安装和喷涂放大牌号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

  机动车标准照:长88mm×宽60mm

  针对目前出现的擅自改装车牌形状或号码、加装比赛用车牌作装饰等情况,《规范》还对机动车号牌的安装和喷涂放大牌号等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如,前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前端的中间或者偏右,后号牌安装在机动车后端的中间或者偏左;临时通行牌证放置在机动车前风挡玻璃内侧,无驾驶室的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机动车的标准照片是指:长88mm,宽60mm,圆角半径4mm的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全车外部彩色照片。拍摄照片时,汽车应当从车前方左侧45度角拍摄,摩托车和挂车应当从车后方左侧45度角拍摄;机动车影像应占标准照片的三分之二;机动车照片应当能够明确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和车身颜色。

  未注册机动车过户要查发票《规范》规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注册登记时,除审查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来历凭证外,还应当审查该车的原始发票,即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国外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属于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不需要审查发票。而以前的规定中并不要求审查发票。

  过户要查清是否被盗车

  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需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并查验有无被凿改嫌疑;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系统比对,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才受理变更登记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受理凭证。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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