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经验:仅仅制定排放标准的法规是远远不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9:46  中国汽车报

  排放法规诞生之前,没有几个人注意到,我们这个世界已经被汽车的尾气搅得一团昏暗。然而,是不是有了法规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专家的回答是,不!

  国外已形成成熟的排放法规体系。在美国、欧洲等国家和地区,人们已经知道,只有排放标准而没有合格的油品,排放法规还是等于零。他们的车辆排放标准与燃油标准是同步实施的。

  另有一些人注意到了控制手段的重要性。“把一只风筝放出去,还得把线牵紧。”欧洲和美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制定排放标准的同时,检测、认定、强制执行,一个都不能少。如果没有严格的控制手段,法规标准就形同虚设。

  金钱不是万能的,但作为一种调节杠杆,金钱的作用却非同小可。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合理的“税费激励制度”,已经成为一种对消费者使用低污染排放车最有力的调节手段。买一辆低排放的汽车,能拿回几千欧元,这样的事对消费者来说,诱惑力非同小可,对国家来说,则倡导了清洁和环保车辆,真是一举两得的事。

  发达国家实施排放标准的经验告诉我们:仅仅制定法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注意到,还有许多相关和后续的工作要同时进行。对即将进入欧Ⅲ的北京以至中国来说,排放法规顺利实施的路还很长很长。

  北京从明年开始实施欧洲III号排放标准,这引起了全球对中国排放法规的关注,也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深深忧虑。

  “减少汽车有害气体的排放,是一个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社会问题,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制定几项法规和标准就能达到目的了。汽车排放法规是一个系统工程。”亚汽资源公司的万江说。

  车辆排放标准必须与燃油标准同步实施

  “虽然北京市对满足欧Ⅲ排放标准车辆有鼓励政策,但对于将欧Ⅲ产品介绍给北京的用户,我们还是有顾虑。我们主要担心中国的油品质量,即使在北京也很难找到低硫的燃油。如果我们的欧Ⅲ产品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燃油,很有可能损坏车辆的供油系统并影响车辆的使用寿命。最终用户将面临严重的维护保养问题。”斯堪尼亚卡车公司驻华首席代表卡尔森先生说。

  他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记者在采访对北京实行欧Ⅲ标准的看法时,不少中外人士都提到了中国的燃油问题。

  那么,国外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呢?看看下面这个顺序表,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答案了。这是欧盟柴油车排放标准和燃油标准(硫含量)的时间序列比较。从他们的做法可以看出,欧洲的车辆排放标准推进顺序,是与油品标准一致的:1996年,实行欧Ⅱ,达到500 ppm;2000年实行欧Ⅲ,达到350 ppm;2005年实行欧Ⅳ,达到50 ppm;2009年实行欧Ⅴ,达到10 ppm。

  据博世汽车部件(苏州)有限公司的范立国先生介绍,目前,欧盟国家规定的柴油硫含量为350PPM,这个燃油标准比欧Ⅲ标准的实施提前了一年。

  “在欧洲,汽车制造商和油品供应商有一个共识,即燃油品质对实施更加严格的尾气排放标准成功与否至关重要。而且,新的汽车技术,也能够给欧洲的燃油供应商提供更多的商机。”他说。

  2002年12月,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达成协议,计划从2009年起,在欧洲全面使用无硫柴油和无硫汽油,实施时间比原计划提早了两年。

  为了配合欧Ⅳ标准的实施,欧洲最迟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引入无硫燃油;从2009年1月1日起,非公路用车和农业、林业拖拉机等也必须全部使用无硫燃油。

  从1993年10月起,美国环保署规定,车用柴油的含硫量必须低于500ppm,十六烷值应高于40,芳香烃含量应低于35%。采用这些限值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车用柴油的十六烷值,同时减少芳香烃含量。

  从2004年起,美国环保署实施了更严格的重型发动机排放标准,规定到2007年,美国的柴油机颗粒物排放限值为0.01克/马力小时,氮氧化物为0.2克/马力小时,柴油的含硫量将低于15ppm。

  根据欧洲和美国的经验,排放法规是政府部门制定燃油标准的重要依据。据专家介绍,在通常情况下,排放标准应当提前一年公布,使燃油标准的制定者、汽车厂商和政府机构,有足够的时间讨论确定燃油标准的限值和实施日期。

  一些专家呼吁我国尽快建立燃油质量标准:“这是推广使用低硫燃油进程中最关键的一步,也是确保车辆达到标准要求的最基本条件。”

  没有严格的控制手段,法规标准形同虚设

  “虽然中国已经全面采用了欧Ⅱ标准,但是,还有只达到欧零标准的汽车在路上跑。”一家生产发动机零部件的企业的技术人员说。

  乍一听到这样的说法,很难使人相信。然而,经过了解,记者相信他说的确有其事。

  “这是由于控制手段不严造成的。排放法规并不只是由一系列各种污染物的最高允许值组成,它还包括检测、认定和强制执行的方法。法规的每一部分都是必不可少的,同时又应当与其他部分相一致。”一位专家说。

  这位专家告诉记者,实施法规的关键在于强制执行,而强制执行的关键,在于是否有一套全面而合理的检测方法和流程。

  “仅仅有了法规是不够的,还需要在各个层面上广泛地强制执行。”卡特彼勒(中国)有限公司一位管理人员说。

  “中国一直很注重排放法规的颁布,但实施却没有落到实处。”一位来自国外的专家说。他说一些厂家给他留下的印象是,低级产品一样可以在市场上卖,因此,他们公司一直不愿把更先进的技术拿到中国来。“那会增加我们的成本。”

  据了解,对新车,国外是制定科学的、分阶段完成的排放控制标准,通过新车的产品认证、一致性检验和耐久性控制等监督管理措施,确保新车排放标准的实施。

  据康明斯公司东亚地区技术总监闵佟介绍,欧洲从欧Ⅱ标准开始,对车辆的排放耐久性提出了要求。车辆的排放应当在其产品寿命期内,始终满足产品型式认证时规定的排放标准。这一规定,可保证车辆在寿命期内始终具有良好的排放特性,确保了排放标准的有效实施。

  可喜的是,中国这方面的情况也在发生变化。据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官员透露,他们已经开始研究国外强制执行法规方面的案例。“不考虑控制的事不行了。”

  “税费激励”对消费者很管用

  据悉,欧洲和美国、日本,都是利用税费激励和奖惩政策,来保证法规和标准的实施效果。

  根据欧盟的法律,对于已经达到下一阶段排放标准的汽车,各成员国可自行制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欧盟国家根据车辆的废气排放、二氧化碳的排放或者根据车辆是否满足欧Ⅳ标准,对车辆进行征税,而对于使用较高污染车辆的用户,则额外收取较高的税费。

  例如在德国,如果用户购买了一辆达到欧Ⅳ标准的柴油轿车,最高可以得到613.55欧元的税收优惠,对于达到欧Ⅳ标准的汽油轿车,用户可以得到306.78欧元的税收优惠,这相当于同类型欧Ⅲ标准汽车3年的使用税。

  英国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在一些大城市中指定了低排放地区,限制污染严重的车辆进入。

  早在1995年12月,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凯迪拉克轿车因其尾气排放超标,触犯了美国政府制定的“洁净空气法”,而被处以1100万美元的罚款。此外,通用公司还必须收回47万辆凯迪拉克牌汽车,在改装和回收费用上花费2500万美元,加上其他费用,通用公司共损失了4500万美元。

  “这样做对其他汽车生产商很有威慑作用,”一位业内人士说。“他们为此就不敢超越法规而生产达不到标准的车辆。” (冯淑娟)

(编辑:仝楠楠)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环保法规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