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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车险低于500元不赔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 11:20  央视国际

  早报讯 昨日,南京市的保险公司宣布,南京的出租车等经营性用车和私家车今后如果遇到碰撞、摩擦、划痕等小事故,赔付额不足500元的,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超过500元的,在赔付时还要扣除免赔的500元,此举一出,引起市场争议声一片。

  不少公司和车主表示对这一标准难以接受,甚至有人称这是当地保险公司制定的霸王条款。人保江苏省分公司经理表示,保险公司的条款都是霸王条款,因为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都被认为是霸王条款。

  南京市东方出租汽车公司经理说:“你可以针对顾客的要求,满足顾客的要求,至于你要不亏损,可以把费用重新测算一下,你不能说这个免赔那个不免赔。普遍驾驶员对这个反映很大,驾驶员都怨声载道。”

  南京市的保险公司则表示,新规定的出台纯属事出无奈。无论事故大小,理赔都要履行报案、立案、现场勘察、核算核赔等一系列的程序,几万元和几十元钱的赔付,保险公司的成本差不多,一些新驾驶员由于粗心和技术不过硬,造成小事故频繁发生,低额赔付过多,造成保险公司成本上升、利润下滑,他们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才出台这一新标准的。人保江苏省分公司相关人士称,领了证就上路的现象十分普遍,这就是通常说的马路杀手。他们认为,500元以下免赔,可以增强驾驶员的责任心。

  据悉,这个标准没有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只是各保险公司口头报告过,没有书面的批准。(央视国际)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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