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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频频引出争议:刚买车就降价 损失谁补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 08:28  北京晨报

  2004年刚刚开始,汽车价格大战就接连不断。根据最新一个统计显示,今年1月份一共有9个品牌33款车型卷入价格战,平均降幅达9.56%。虽然这对要买车的消费者是好事儿,但对降价前刚刚买车的消费者却是“噩耗”。汽车频频降价,引出了新话题——

  刚买车就降价 损失谁来补偿

  消费者:新车早买一周损失6万元

  车主黄先生前不久在一家雪佛兰的专卖店花30多万元购买了一辆雪佛兰开拓者,刚上完牌照,没过几天,他就从报上看到一条消息,他买的这款车一下降价6万元。“当时我真是气晕了,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车还是一样的车,凭什么我早买几天就要多花6万呢?”说起当时的情景,黄先生至今还愤愤不平。于是黄先生找到经销商那里,可经销商说,降价是由厂家决定的,我们也没有权利降价,你要想让赔偿你的损失,只能去找厂家。黄先生说,厂家在哪儿我都不知道,怎么去找啊,只能自认倒霉当冤大头了。

  黄先生对这种降价怎么也想不通:“这汽车的价格还有没有谱儿,一次就能降6万,那原来一辆车的利润又是多少呢?我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就这么白扔了,厂家也该有个说法吧。”

  经销商:我们想赔也赔不起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经销商也无可奈何。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厂家在降价之前并不通知经销商,但一般事先都要求把库存车数报上去,宣布降价后所有库存车都按新价格结账,降价损失由厂家承担。所以厂家一让报数,经销商就估计要降价,对于一些较为熟识的客户,就会劝他们等几天再买。对于买了新车第二天就降价的客户,只要是还没上牌,一般都会给客户退回差价。但是如果是所有手续都已办妥,那么这个亏就只能由消费者自己吃了。这位经销商说:“这样做我们也是没办法,消费者的损失我们也很同情,可我们就是想赔也赔不起,再说也轮不到我们去赔。”

  网友:降价伤害消费者

  对于消费者来说,频繁降价的结果会导致消费者利益的受损。汽车不是一杯牛奶,口感不好,可以一扔了事。汽车不同,老百姓购买汽车考虑的是今后十年乃至十几年的使用,这期间有无数次需要厂商维护保养,配件供应的服务。因此汽车消费不仅仅要考虑购买时的价格,还要考虑这以后的维修保养、配件服务的价格。厂商成本的下降是有限的,倘若厂商在汽车价格中做出了让利,那它肯定要牺牲掉消费者的其他利益,或是从配件上找、或是从维修服务上找,总之,吃亏的还是消费者。这样的例子,在车市上显然也并不少见。因此,我并不是反对降价,而是反对盲目频繁的价格游戏。

  厂家:尽量给点补偿

  降价的决定是由汽车生产厂家作出的,所以由厂家对已购车的客户做出相应的补偿也顺理成章的。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现在有些厂家已经意识到大幅降价对已购车的老客户形成了事实上的损害,也影响到自身的品牌形象,所以他们也在想方设法采取一些补救性的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客户的损失,以恢复他们对于品牌的忠诚度。

  现在厂家较常用的补偿措施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免费维修保养,一种是免费技术升级。如长安福特生产的嘉年华从去年8月1日起开始降价,长安福特同时宣布,对降价之前已经购买嘉年华的所有老买主增加4次不限时的免费保养。这是国内汽车厂家首次对老买主实施的补偿。虽然一次更换机油机滤的保养价值不过几百元,4次价值也不超过2000元,对于爱车一下子就“贬值”上万元的老客户来说是杯水车薪,但厂家有这个补偿老客户的意识,还是让不少消费者对长安福特此举给予了颇高评价。随后,天津丰田威驰在降价5000元的同时,也对老客户进行了免费保养一次的承诺。

  对此?购买嘉年华1.6升自动挡的李小姐认为?嘉年华的补偿措施比较有诚意,她说,虽然比起降掉的1万元来说?4次免费维修还远远不够补偿?但这却标志着厂家开始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回馈的问题了,这多少能给人一种心理上的平衡。

  还有,由于车型的大幅降价?老客户的汽车在价格贬值的同时也出现了技术含量下降的问题?厂家为回馈老客户便提出了对老车进行技术升级的措施。如华晨金杯汽车公司在中华轿车降价之后,出台了一套对中华用户进行免费技术升级的政策,技术升级包括后桥改进、空调优化、内饰升级等技术革新?从而使老中华车焕然一新,部分能力达到了新车水平,这样既巩固了老客户,又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

  晨报记者 杨钧

  专家观点

  降价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明仁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文荣律师

  刚刚购买了新车,就降价了,消费者要求经销商赔偿,这在法律上没有根据。现在汽车的价格并不是国家统一定的,汽车降价不存在违反价格规律的说法。汽车都是企业自主定价,汽车市场和国际接轨,双方一买一卖就达成了协议。只要不是经销商故意隐瞒价格,或者是故意把有缺陷的东西卖给顾客,这个行为应当是合法的和有效的,既然是合法和有效的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上有关于赔偿或者退货的规定,但都不适合这种情况,比如我们规定的消费者索赔有:经销商有欺诈行为,或者是经销的商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这才存在赔偿的问题。因此消费者要求降价的赔偿,严格的说是没有任何法律保护这种行为的。

  当然,有些消费者表示买车时经销商口口声声保证不降价,不到一个星期就降了一万多,自己感到受了欺骗。即便是这样,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这是空口无凭的事情,提出诉讼是要证据的,如果确实经销商说过这些话,他也承认,那么双方可以协商怎么补偿;如果经销商不承认说过这样的话,那么消费者要求赔偿没有证据,法律上是很难保证消费者权益的。如果要保证自己不受损失,那么就要在购车前看购车合同上有没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合同上明明白白地写了一个月或者一年之内不会降价,那么如果买车后,所购车辆降价了,经销商就违反约定了,此时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因为双方有承诺。所以消费者避免受损失就要在购车前要求经销商在合同上明确承诺不降价或者答应一旦降价给予相应的赔偿。

  商家应给消费者一定补偿

  北京工业大学环能学院 张红光教授

  我想现在我国汽车市场是卖方市场,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会转变为买方市场,汽车频繁降价给消费者带来损失的问题以后会有改观。但是这种降价现象会持续一段时间,大概要等到2006年以后。在这一段时间里厂家应该充分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在我国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汽车还是大宗消费品,频繁降价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因此,我建议厂家在一款车降价后,能不能对之前购买此款车的顾客给予补偿,比如延长无偿免费保养时间,再比如在零配件价格上打一些折扣等等。应该说随着全球采购降低成本等原因,汽车降价是必然的,如果厂家自觉给予消费者一些补偿,将在一定程度上培养消费者对自己品牌的忠诚度。

  晨报记者 马小森

天津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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