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表示政府应考虑导向问题
新快报讯 (记者 赖欢欢 廖颖谊 方夷敏)昨日,针对媒体刊登的有关广州机动车牌尾数去掉“4”的新闻,省政协委员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委员们均认为,这种做法滋长了市民的不健康心态和迷信思想。
“今天报纸刊登的那条新闻,有关尾数‘4’的,不知道大家都看到没有?”小组讨论刚开始,来自广东工业大学的余永权委员便发话了。话音刚落,整个讨论会场就热开了锅,委员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起来。
“我刚看的报纸,觉得提到的所谓‘顺应民意’有问题,其实这不叫‘顺应民意’,这是对民间不健康心态的一种妥协。‘4’不吉利,或者‘4’是‘死’的谐音,都是民间的迷信说法。政府怎么能如此‘顺应民意’呢?”王竹立委员认为,政府不应该盲目跟风,其他地方推行一种做法,不代表此做法正确,还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张信和委员则表示,政府应该多考虑考虑导向问题,“现在把尾数‘4’去掉了,不就是认同民间的迷信说法了吗?也就让群众产生错误认识了嘛。这就是导向问题。因此,我是比较反对这一做法的。”
取消理由
●顺应民间忌讳
“4“谐音为“死”,在民间备受忌讳,有专家认为,一直以来,作为主流价值观的公共舆论,都将对“4”的忌讳视为迷信,并予以驳斥。当然不能信奉迷信,但是具体到数字“4”上,应当注意的是,这种禁忌通常会成为一种心理暗示,而这种暗示可能会产生不好的后果。尽管车牌尾号有“4”并不会真的给司机带来厄运,但是如果司机有这样的心理暗示,总不太好。既然暂时不可能让所有的人不再有此忌讳,那么就应尽量减少这种忌讳带来的不良后果,在制定公共政策及处理公共事务时,就应对这种后果给予充分的考虑。
●体现人性化关怀
据悉,江苏省泰兴市已经将车牌号尾数为“4”、“47”的牌照从选号库预先删除。泰兴市有关部门认为,“4”因谐音为“死”,而在民间备受忌讳,以往选牌号,车主们选到这样尾数,绝大多数不太高兴。这样做,能体现人性化管理的一面,省却市民选号时的担心,增加车主选到自己满意车牌号的机会,同时也无碍于车牌管理。
●防范不法行为
据了解,在深圳市入户的新机动车号牌尾数也不会再出现数字“4”。据该市交警局车管处负责人介绍,此举酝酿已久,其目的是为了顺应广大市民无“4”要“8”的心理,同时,也为了避免一些车主上当花冤枉钱。
据了解,自去年深圳市车管部门推出17项便民利民措施,新车入户可以两次选号后,有些车主不可避免地选到尾数为“4”的号牌。有些车主在新车入户时偏信部分车行或非法中介的谎言,出钱上牌,致使最后上当受骗。此举是为了让广大车主在不花冤枉钱的情况下选到称心如意的车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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