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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制造虚假交通事故 车辆骗保缘何屡屡得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18:11  北京晚报

  一个团伙被判刑一个团伙被公诉

  这两天,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保的现象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上周,海淀区检察院刚刚起诉了一起这样的骗保案件,该案涉及犯罪事实10起,犯罪金额达12万余元;昨天,记者又从朝阳法院了解到,该院刚刚宣判了另一起类似的案件,只不过涉及到的案件更多,数额更大。

  四个案犯被判一至四年半

  记者昨天从朝阳法院了解到,该院审结了一起多次以制造虚假交通事故诈骗保险金团伙犯罪案,以诈骗罪判处王经旗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王秀芝有期徒刑3年,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本市无业青年赵全勇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2000元;判处本市无业人员张鹏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责令4被告人退赔保险公司143290元。

  该案的4名案犯都是北京人,其中王经旗40岁,是中古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秀芝41岁,是该汽车维修公司监事;而39岁的赵全勇和19岁的张鹏都是本市的无业人员。2002年5月17日至2003年3月25日间,四被告人分别结伙或伙同他人,在本市朝阳区女人街、神路街、四元桥、金叶大厦、东四环、北四环等地先后9次驾驶汽车,故意制造三车或两车追尾的交通事故,骗取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华泰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共计143290元。其中,被告人王经旗先后伙同或指使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9起,骗取保险理赔金143290元;王秀芝先后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4起,骗取保险理赔金81754元;赵全勇先后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3起,骗取保险理赔金59791元;张鹏伙同他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6起,骗取保险理赔金95916元。

  而海淀检察院在上星期也对一起骗保案提起公诉。2002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章某伙同王某、冷某等人在海淀区四季青闵庄等地,采用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手段,诈骗海淀区人民保险公司12万余元,他们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构成保险诈骗罪,因而对他们提起公诉。

  骗保钻了什么空子

  那么,这些骗保的犯罪分子和黑心的汽修厂老板究竟是钻了什么空子,使他们能够屡屡得逞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汽修厂老板告诉记者,投保人图省事的心理是他们能够频频得逞的原因之一。现在车主上保险,很多人都问一句,有没有一条龙服务、有没有备用车?事实上,一些保险公司推出这样的服务也确实受到了投保人的欢迎。比如,一旦投保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他只需要给他的保险公司指定的联络人打一个电话,就会有人开车到达现场,投保人可以开着备用车继续办事,现场的一切有人会负责解决,他要做的就是一周以后到指定汽修厂取回自己的车子就行了。而这样一来,整个修车的过程车主是不会知道的。记者就此专门调查了7位车主,竟然只有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汽修厂都给自己换过什么,其他人都不甚了解,有的人就压根儿不知道汽修厂在哪里。

  车险面临道德风险考验

  “应该说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现在面临的最大风险是道德风险。”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穆朝晖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穆主任举出了一系列数据说明道德风险的严重性:去年人保接到的车险保案急剧上升,全年共赔付60万件,而其中约六七万件车险报案是“有疑点”的;去年北京车损险赔付率高达80%,第三者责任险赔付率不到50%,而正常状态下后者的赔付率要远大于前者,这其中的缘由不言自明。

  四招骗取保险赔付

  “碰到的案子多了,我们也有了经验,我们发现骗赔者大致有这么四招”,穆主任说:一是碰瓷的,这些人开着辆破车,喜欢在四环沿线寻找一些外地车辆制造碰撞事故,外地车辆一般急着办事,会给他们一些赔偿金,随后这些碰瓷的再找保险公司索赔;二是故意扩大损失,这主要发生在一些非法修理厂,投保车险的车主车辆发生事故,图方便他们往往把车放在修理厂,这些黑心修理厂就趁机做一些手脚扩大汽车的故障,好多骗取一些维修费用;三是重复索赔,比如某投保人的车辆在东城投保,在顺义出险,他们在顺义报险得到理赔后,可能又去西城或朝阳再报一回险,获得多份赔偿;四是勾连法,是骗保人与汽修厂联手,通过给投保车辆换一个破损的保险杠等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赔偿款。穆主任说,这几种骗保方式还带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城区骗保喜欢用第三招,郊区骗保偏爱第二和第四招,四环沿线的骗保案多用第一招。

  造成骗保案大量上升,一方面与保险公司人力匮乏有关,“过去我们过多的强调服务,为了给投保人省时间,出险车辆没有经过现场查看就可以开到定点维修厂修理”;另一方面,去年交管执行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29条,虽然缓解了交通事故带来的道路拥堵,但由于事故现场得不到保留也为一些人留下了骗保的空间。

  据了解,抓骗保是今年几家经营车险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人保表示,今年将引进一些中介公司来完成事故现场的查看工作,此

  外今年1月1日正式运行的影像辅助系统也将详细记录每辆出险车辆的受损、赔付情况,同时还详细记录疑似骗保车辆出险的疑点。

  私人汽修厂受到信任危机

  用客户送来的待修车辆制造撞车事故,以便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金,这种现象虽然很个别,但是却使得整个汽修行业,尤其是个体的小汽修店受到了车主的信任危机。拿海淀的那件案子来说,九名犯罪嫌疑人中有三人是个体汽车修理厂的老板。他们就是利用自己已投保的私车和客户送到厂里的待修车,然后教唆、怂恿伙计、朋友与自己一起,故意制造撞车事故,最后堂而皇之地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不只他们一家私人汽修厂利用客户送来的待修车故意碰撞来诈险,很多私人小汽修厂也采取同样方法骗取保险金。客户将待修车送到汽修厂按照指定的日子来取车,车被利用后,经“粉饰”焕然一新,客户取车时一点儿都察觉不到。私人汽修厂相对正规汽修厂修车的价格便宜很多,但在省钱的背后却存在着更大的隐患。在几起犯罪事实中,犯罪嫌疑人每次都要在作案时开出一辆或几辆客户的待修车“备撞”。车子的小毛病没修好,还让客户的汽车遭致更大的破坏。

  因此,业内人士希望借本报提醒广大车主: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尽量到正轨的修车厂家进行修理。

  如何避免骗保值得关注

  另外,现在私了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有人担心这样会不会给骗保更多的可乘之机?其实这样的担心并不是多余的,保险公司应该对此做出更多的工作。业内人士认为,最主要的办法是保险公司加强审核工作,一旦事故出现,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一定要到现场进行查看,另外,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也是解决问题的途径之一。如果经常肇事车辆的牌照和肇事驾驶员的姓名能够在网上公示,那么将极大程度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对于投保人来说,保险和修车透明度的加强也是必要的。比如,每一次发生事故后,是不是都能够有一个来自保险公司或者修理厂的回执单,上面标明这一次修理的全部项目。每年年底的时候,如果投保人还能够收到一个全年保险的清单那就更好了,发生什么会一目了然的。而这些似乎做起来也不是很难。总之,投保人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一定不要忘记维护自己的权益。

  完善制度减少犯罪

  以前曾经发生过有人利用一些外地货车违章的行为,故意制造事故,让这些货车司机赔钱的案子,当然,那属于诈骗范畴。后来又有已经出了事故,然后再补上保险的骗保行为,而这一次,骗保的行为更加隐秘复杂,两起案子都是直到犯罪分子屡次作案后才被发觉的。那么,我们该做哪些反思呢?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兰亭告诉记者,通常来说,骗保存在着下面几种情况:第一是投保人故意虚构事实,编造未曾发生的事件;第二种是投保人和受益人编造虚假的原因;第三种是投保人和受益人故意造成事故进行骗保。这几起案件的发生就属于第三种情况。对于这一类案件的判决,也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出了档次:造成数额较大的案件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金;造成损失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如果是造成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可以判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像王经旗等人的案件就属于第一种情况。本报记者侯振威 马佳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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