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克瓦(DKW)
迪克瓦走上汽车生产的道路是曲折而漫长的。
1904年格尔根·斯卡夫特·拉斯穆森(Jorgen Skafte Rasmussen)与人合办了一家机械制造公司拉斯穆森&恩斯特(Rasmussen & Ernst),到1909年公司的主要产品是锅炉配件,到 1912年还包括了挡泥板、照明系统、防滑链等汽车配件。
一战期间,能源短缺,蒸汽动力盛行。1916年公司试制了蒸汽动力汽车,包括一辆货车和一辆轿车。这两辆蒸汽动力汽车虽然没有发展成特定产品,但却成了公司名称和产品商标--迪克瓦的起源。迪克瓦直接为德文蒸汽动力汽车(Dampf Kraft Wagen)的首字母缩写,商标图案为一座正喷发出熊熊烈焰的火山,喻示DKW蒸汽动力汽车的巨大能量。
1919年拉斯穆森得到一项排量25毫升两冲程微型发动机设计,名为"男孩之渴望"(Des Knaben Wunsch),英译文为The Boy's Wish),在此基础上发展的助动自行车或摩托车发动机,名为"小而奇"(Das Kleine Wunder,英译文为The Small Miracle),使迪克瓦有了新的涵义。1921年公司更名为发动机厂(Motorenwerke J.S. Rasmussen),1922年起迪克瓦正式作为发动机产品及以后的摩托车产品的注册商标。
格尔根.斯卡夫特.拉斯穆森
名为"小而奇"的微型发动机确实为迪克瓦创造了奇迹。1922年底,迪克瓦成为70多家摩托车生产厂家的发动机供货商,总供货量达3万台;1926年,全德国60-65%的摩托车为迪克瓦产品或装用迪克瓦发动机;1928年,迪克瓦成为世界最大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和国际领先的发动机生产企业。与蓬蓬勃勃的生产奇迹相得益彰的,还有迪克瓦的销售组织奇迹。迪克瓦在全国建立了广泛的特约经销商网络,统一培训人员,定期召开年会,培养用户忠诚和加强营销沟通,首创了摩托车分期付款销售方式(每周款10马克),形成当时摩托车制造业最先进最完善的销售系统。
迪克瓦商标为一座正喷发出熊熊烈焰的火山,喻示迪克瓦蒸汽动力汽车的巨大能量。
在进行摩托车生产的同时,拉斯穆森从来没有放弃生产汽车的打算。1920年前后,拉斯穆森与人合资生产电动机汽车,后来全资拥有该公司,生产电动机出租车汽车和货运汽车;1927年,拉斯穆森从美国底特律购得六缸及八缸发动机生产设备;1928年,开始并购奥迪(Audi);1928年,第一辆迪克瓦汽车诞生了,这是两冲程发动机作为汽车发动机的成功开始;1930年推出采用90度夹角的V4发动机车型迪克瓦4=8,意为"具有八缸效力的四缸机"1931年初,推出由奥迪设计师只用36天设计,装用迪克两冲程摩托车发动机,前轮驱动,由原奥迪厂生产,名为迪克瓦Front(DKW Front, "Front"意为前轮驱动)的小型汽车,它不仅使迪克瓦更加充满活力,而且促进了前轮驱动汽车的开发和应用,总计销售25万辆,拥有它是许多德国人实现汽车化的第一步。
1928年第一辆迪克瓦汽车,直列两缸两冲程发动机,排量600毫升,功率15马力。
到四兄弟联合前的9132年,后轮驱动迪克瓦年产量为2500辆,迪克瓦Front的累计生产量为5000辆,迪克瓦4=8的售价为3300马克,迪克瓦Front的售价为1685马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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