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细则明年2月出台,先在汽车行业重点试行
-汽车销售商担忧:有人利用召回制度自我炒作
-专家提醒:召回制度的特点就是保护消费者,而不保护厂家,但从长远来看对企业是有利的。
明年我国将试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产品质量处处长汪立昕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召回制度”细则目前还正在研究中,明年2月将会出台有关政策,“召回制度”试行重点放在汽车行业,然后再扩大到所有缺陷产品。
赞成:召回是社会进步的象征
上海大众、神龙汽车等汽车企业对召回制度化表示持赞成态度。神龙汽车上海整车销售部经理孙培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汽车召回制度在中国制度化、法律化对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件好事,毕竟谁都不愿意开着一辆到处隐藏着毛病的汽车转悠,消费者从不知情过渡到知情,这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象征。
担忧:召回执行可能会“串味”
但孙经理还是表示了他的担忧:“召回制度在西方国家已经推行了数十年,一些弊端也开始暴露出来,例如,现在国外个别企业的‘召回’实际上蜕变成为一种‘商务行为’,完全歪曲了‘召回’自我监督的意义,变成了企业扩大知名度,利用‘召回’炒作出轰动效应的手段。”孙经理认为,要想真正使得在我国即将实行的召回制度体现“消费者是中心”的宗旨,必须还要对“召回”的这一“软肋”做出相应配套的规范措施。
专家提醒:召回给企业施压
我国汽车厂家有一个普遍观点:实行召回制度,车主会将所有的故障推给厂家,厂家吃不消:一是不愿意承担技改成本;二是被公开后,销售立刻就会受到影响。而国外汽车召回制度之所以强调公开,就是为了让消费者知情,配合消除隐患。
首都经贸大学学者侯善魁认为,“从暂时来看,它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因为召回制度的特点就是保护消费者,而不保护厂家,有可能使企业为此背负沉重的赔偿开支,产生品牌危机。但从长远来看,它对企业是有利的,因为只有把消费者权益放在首位,才能最终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使企业长期地生存和发展下去。”(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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