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的特点明显:点多、线长、面广,流动分散,从业人员众多,管理难度大。
由于驾驶员原因造成的运输市场秩序混乱,宰客、甩客、超载现象屡禁不止,运输服务质量不高,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及运输事故频发,旅客、货主的生命财产安全缺乏应有保障。
分析显示,营运驾驶员不懂法、不守法经营,是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道路运输业的发展,大量新驾驶员涌入道路运输行业,造成营运驾驶员队伍素质下降,特别是1996年驾驶证考试制度改革后,驾驶技能作为一项生活技能来考核,不用培训也可以考试领证,新驾驶员大多没有经过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所需的系统培训,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买卖驾驶证的现象。这样的驾驶员不断涌入运输市场,承担道路运输任务,危害巨大。
据统计,近年来每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9万余人,其中,因驾驶员因素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比例也在80%以上,而3年驾龄以内的新驾驶员造成的事故又占一半以上。这种状况再不改善,将严重影响我国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经过三年多的调研、试点、总结,交通部日前出台了较为完善的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制度,通过强化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实现对营运驾驶员、经营业户和运输车辆管理的完整体系,达到保障运输安全、规范运输市场的目的。
据交通部公路司车辆管理处处长王水平介绍,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与驾驶证是两类不同的证件,在性质和作用上存在着明显差异。《驾驶证》是公安机关发给公民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法定证件,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是获准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活动的资格证件。要取得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首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在驾驶证基础上的一种营运驾驶员职业素质满足道路运输要求的标志。许多国家特别是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都对营运驾驶员管理采取了营运驾驶员执业资格制度,在实践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报记者陆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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