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驾车从东四环六里屯桥向西开至东三环农展桥。正当等候绿灯放行时,突然发现前方两米处的一辆皮卡车正缓缓地向后移动,我睁大眼睛目视前方,“我的车向后溜吗?”不对,我的刹车踩得紧紧的,“它在向后溜车”,我赶紧按喇叭鸣示,可老兄丝毫没有反应,眼看就要撞上了,我迅速挂上倒挡,轻踩油门向后挪了一下,万幸的是没有碰到后面的车。
这时才发现皮卡车的刹车灯亮了,车上的司机气汹汹地冲着我走过来:“按什么按?”“你在溜车,你不知道吗?”他连抱歉的话都没说,一溜烟地跑了。想一想,如果我为躲前车而撞了后车,该追究谁的责任呢?
还有一次,真的差点惨遭“杀手”暗害。驾车在三环路,在里道我以80公里的速度行驶。突然一辆金米色的奔驰车从右后侧斜冲过来,此时与我相距仅十几厘米,奔驰车一没打灯,二没鸣笛,我急忙往左打轮,踩刹车,好险!我深深地呼了一口气。谁知奔驰车强行并线行驶在我前方时,又放慢车速,我只好打灯并到二道上,在与他并列的一刻,他又横着向右打轮向我撞来,我急忙向右打轮,躲过这惊险一“撞”。此时,我已经禁不起折腾了,“哥们儿,你还想玩什么绝活儿?”他只是“绅士”般地向我挥手赔礼。
回想两遇马路“杀手”,真是心有余悸,奉劝所有驾车的朋友,开车一定要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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