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新政策有眉目
【本报讯】从年初开始,人们就期盼着新的汽车消费政策出台。近期从国家计委得到消息,新的汽车消费政策草案虽尚在讨论之中,但从总体上来看,汽车消费政策调整的方向是:制定全国统一的汽车消费政策,各地不合理的、歧视性的政策要限期取消;明确鼓励私人购买汽车,尤其是环保、节能的经济型轿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经部副部长冯飞博士表示,现在的汽车消费环境可以用“恶劣”一词来形容,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外收费过高,几乎占到汽车价格的30%至60%,有相当一部分是各地擅自收费,中央认可的收费也有一些存在争议,如增值税之外还交消费税是否重复征税;二是购车、用车手续繁杂;三是没有形成统一的汽车消费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对外地汽车采取歧视性政策,有些城市对小排量汽车的使用作出限制,政策随意性很大。这些因素使得当前老百姓对汽车消费的态度是“买得起,用不起;用得起,烦不起”,大大抑制了汽车消费的潜在购买力。
我国1994年就明确提出,把发展汽车工业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政策,但相应的汽车消费政策却没有跟上。即将出台的鼓励性汽车消费政策意义深远,不只是让更多的百姓用得起车,更重要的是让中国汽车工业获得庞大的市场空间,从而走上规模化发展的道路。(曼宁)
短信发送,浪漫搞笑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