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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 与传统汽车能耗统一考核

http://auto.sina.com.cn   2013年11月05日 14:24   中国汽车报新能源专刊  万仁美 字号:

  燃油汽车技术成熟,我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已经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考核体系。新能源汽车中的电动汽车历史虽然比燃油汽车还要悠久,只是最近十几年才得到大发展。如何考核新能源汽车的能源消耗,关系到产业的健康发展。在前不久举办的2013电动汽车科技创新国际论坛上,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处长钱明华表示:“今年,工信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制定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定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统一考核,将来会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促进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

  ■为何统一考核

  会后,记者采访了钱明华,他告诉记者:“2008年8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抓住汽车、锅炉、电机系统、空调、照明等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关键设备和产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高效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用油用电效率。正是在这个文件指导下,相关部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加强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的考核工作。”2012年7月9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出台,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燃料经济性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到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5.9升/百公里以下。到2020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节能型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商用车新车燃料消耗量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随后,五部委出台《办法》,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管理制度。钱明华说:“考核办法已经对外公布,详细列明核算主体、核算方法等,是汽车领域节油节电工作的具体落实,对新能源汽车发展有积极意义。”

  ■奖惩制度令人关注

  《办法》规定,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工况续驶里程,达到50公里及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按零计算,并按5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低于2.8升/百公里(含)的车型,按3倍数量计入核算基数之和;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优于目标值的核算主体,可将优于目标值的额度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国制定的标准非常严格,前几年,美国出台的标准为到2025年每百公里耗油量为4.19升,“我国在时间上和标准上都比美国更为紧迫和严格。”他们同时表示,“到2015年,除小排量汽油车外,所有车企的大部分产品都必须是混合动力汽车或电动汽车才能满足目标要求。”钱明华说:“《办法》已经制定,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将来会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 出台后,各企业加大了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力度,他们同时表示:“奖惩制度令人关注。”

  ■协同发展

  目前,新能源汽车面临很多技术难题,尤其是“三电”技术难题及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示范推广起了很大制约作用,使得消费者购买意愿不高。2012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900万辆,新能源汽车累积销量仅为数万辆,不及总体销量的零头。传统燃油汽车仍然是各企业销售主力,但是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60%,能源安全问题不可忽视。另外,今年以来,我国多次发生大面积雾霾天气,治理空气污染已经非常紧迫,新能源汽车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毕竟远水难解近渴。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需要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规划》从我国实际出发,明确指出,坚持产业转型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汽车动力系统电动化转型。坚持统筹兼顾,在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同时,大力推广普及节能汽车,促进汽车产业技术升级。钱明华说:“既要加强传统汽车的技术升级,也要加强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两手都要抓。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统一考核,促进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

  评论:发展新能源汽车 要奖也要罚

  我国第一阶段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已经结束,3年示范推广的成绩并不理想,究其原因,新能源汽车存在技术瓶颈、基础设施不足等客观因素,没有建立奖罚制度的因素也不可忽视。

  有位外国友人对笔者说,全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支持力度比中国大。我国先后推行“十城千辆”工程、6个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在这些试点城市推广混合动力客车、纯电动汽车,两级政府财政补贴金额相当可观。由此可见,相关部门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煞费苦心,尽力为企业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然而,事与愿违,有些企业自身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原动力不足,敷衍塞责。笔者曾前往示范推广城市采访,当地公交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某家企业的新能源汽车出现故障,请求对方派技术人员前来帮助修理,三个月过去了,没见一个技术人员前来解决问题。每次打电话,该企业一开始还会说尽快派人,后来再打电话,他们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该公交企业很无奈。

  对于这样的汽车企业,还应该继续扶持它发展新能源汽车吗?很显然,不应该。但是,第一阶段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只有扶持政策,没有相应的惩罚机制,把某些汽车企业“宠”坏了。

  人都有惰性,企业也一样。如果大家都能够舒舒服服地拿到一笔扶持款,会有几人愿意激发自身潜能拼搏?如果所有的企业能够轻轻松松地赚钱,会有几家企业愿意投入大笔资金进行研发、主动去服务?

  让人感到欣喜的是,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第二阶段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制定了奖惩措施,其他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制定也将建立奖惩机制。工信部装备司汽车处处长钱明华在前不久举办的论坛上曾表示把新能源汽车与传统汽车统一考核,将来会建立基于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促进传统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协同发展。

  新能源汽车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我国第一阶段成绩虽然不理想,现在采取奖惩措施还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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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eo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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