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用过节的心态过3·15
陈强
中国人喜欢过节,春节、元宵、中秋、重阳……踩着节点走,很快就能过完了一年。当然除了传统节日,我们还有植树节、劳动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现代节日。
过节有个特点,那就是热热闹闹地过,过完咱就抛在脑后。对于传统节日,一年热闹那么一回挺好的。但是,对于个别现代节庆,这样的过节法就有点违背初衷了。
比如,我们过两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如果当成一年一度的节日过,或者“劫日”过,那就彻底变味了。最近,跟一位在车企做公关的朋友聊天,他抱怨说每到3月份就特别紧张,“担心出问题,随时准备危机公关”。相关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媒体也赶着3·15这个档期,希望能抓出个别典型。按照每年的惯例,3·15一过,一切又归于平静。企业公关歇了一口气,监督机构也缓了下来。
这种过节的思维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成立初衷违背甚远。如今的3·15更像一个“关”,只要能过关,那就万事大吉,对于构建更加健康的商家消费者关系没有太多益处。
在我看来,商家和消费者的关系就像拔河的两方,不断地拉锯、角力,有时候中间的红点往你那边靠近一点,有时候又往我这边靠近一点。而管理者、媒体、社会组织则像是一个裁判,为平衡双方的实力差距不断调整游戏规则。
这么多年来,在汽车行业的这场拔河赛当中,消费者一直处于下风地位。无论是汽车“三包”政策还是缺陷产品召回条例,一拖就是十年。汽车消费者在维权方面一直举步维艰。如果商家和监督者还一如既往以“过节”、“过关”的思维去看待3·15的话,汽车消费者权益提升的道路依然会是漫漫征途。
不过,中国汽车消费者的人数正日益增多,维权意识也在逐步提高,商家要想再以强欺弱也没那么容易了。无论是“裁判”还是商家,也应该清楚地明白,如果消费者一撒手不乐意玩了,其他玩拔河的人也全部要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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