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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修车添新伤 只为骗保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1月04日 08:04   北京晨报   字号:

  汽修厂的老板不老老实实修车,却用老乡放在厂里待修的车辆伪造事故以骗保费,其两名员工还帮忙演出这场闹剧,其中一人更是“贡献”出自己从朋友处借来的一辆车。昨日,记者获悉,两名员工夹某、张某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而修理厂老板则仍在逃。  用待修车自造事故

  夹某在张老板承包的汽车维修中心工作,作为张老板亲戚的张某也在厂里干活。2010年7月末,夹某将朋友朱某的宝来车开到自己工作的汽车维修中心准备朋友吃饭时乘用,张老板看到便问夹某车是谁的、有没有保险。在宝来车里找到了投保全险的保险单后,张老板便想伪造交通事故挣点保险费,于是他要夹某把车留下。而此时,厂里正好还有一辆其老乡焦某留下准备修理的银灰色捷达车。

  打定主意的张老板让张某冒充宝来车的司机,导演了宝来与捷达相撞的事故,两车的前保险杠均被撞裂。之后张老板将捡到的一个驾驶本的司机王某虚构成捷达车的司机,又伪造了一个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认定宝来车负全责。觉得证据一应俱全后,他便去保险公司定损。

  汽修厂老板仍在逃

  保险公司在整理理赔资料时,发现了该起事故很可疑:一是两车相撞的痕迹不符,且驾驶员均不是车主本人。二是两车出险后用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没报交警部门,且两车均是二手车。三是出险主车驾驶员张某和被撞的捷达车车主焦某是河北老乡。

  2010年8月末,夹某和不明真相的宝来车主朱某一起去保险公司交理赔资料,并领了4千余元的赔偿金。随即保险公司报案,公安机关在保险公司附近的停车场找到了二人,并对二人进行询问,夹某只好供认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由于朱某只是以为是夹某不小心撞了车,应夹某要求陪同到保险公司,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共犯。最终夹某、张某涉嫌诈骗罪被捕,而汽修厂的张老板则仍在公安的追捕之中。

  ■检察官说法

  车主材料轻易勿留

  虽然本案嫌疑人是以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方法骗取保险金,但保险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应该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是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本案中,嫌疑人夹某和张某均只是某汽车维修中心的员工,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主体要件。该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据此提醒广大从事汽车修理行业的人员,一定要本分从业,不能动歪脑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驾驶员,要保管好自己的个人身份材料和驾驶资料,不要轻易留在汽车修理厂内,以防止自己的车被利用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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