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长城汽车((601633)发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分别向8,78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39,710.1万份,向不超过58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18.4万股。
据悉,这是长城汽车发布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截至目前,长城汽车2020年和2021年两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总人数为10,669人,已占企业员工总人数的16.89%。
相比2020年长城汽车发布的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发布的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面更广,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份数大幅增加,但销量目标的权重也有所提升,考核目标更具挑战性。
据两份计划草案,此次激励对象包括在长城汽车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销量考核目标分别为149/190/280万辆,净利润考核目标分别为68/82/115亿元。
这也意味着,长城汽车2021-2022年年度销量考核目标,将分别由此前的121/135万辆提升至149/190万辆,净利润考核目标也分别由50/55亿元提升至68/82亿元。
据悉,此次长城汽车发布的2021股权激励计划,将在其公司股东大会、A股及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根据计划草案,长城汽车旨在通过构建创新的长期激励机制,形成全新的“利益共同体”,有效推动员工由“打工者”向“合伙人”转变,把“做工作”变成“干事业”,促进企业长期稳健发展。
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第一季度长城汽车营业总收入约311.17亿元,同比增长150.62%;净利润约16.39亿元。1-4月,长城汽车累计销量达43.06万辆,同比增长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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