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把油门当刹车撞人男子获刑1年
男子吸毒后,驾车避让其他车辆时,错将油门当刹车,导致一名老人死亡。昨日,双流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年。 去年12月19日上午9点过,江某驾驶着捷达牌小型轿车,沿华大路由华阳往兴隆镇方向行驶,行至香山8组路段超越前方货车时,货车向左打了一盘子,江某向左打方向盘避让,却错将油门当刹车,车子越过双实线驶入左侧车道,撞了一名老人,老人王某当场死亡。原来,在驾车前不久,江某才吸食过毒品。经检测,江某事发时的尿液毒品检测呈阳性反应。
双流法院审理认为,江某的行为己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鉴于事故发生后,江某与受害人亲属代表于今年2月23日自行达成赔偿协议,且江某已先行赔偿受害人亲属精神抚慰金4万元、丧葬费3万元及其他费用2000元等部分经济损失,受害人亲属出具了谅解书。此外,江某当庭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江某有期徒刑1年。
砝宣 成都商报记者 董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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